※ 引述《wertabcmk (學店魯宅)》之銘言:
: 碩士男提6種找對象刪除法 「愛露奶、刺青」都不行引眾怒
: ettoday
: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 網路交友詐騙多,但有人介紹的真的就比較好嗎?一名年收200萬的碩士男到了適婚年
齡?
: 男網友提到,他今年31歲,碩士畢業後在聯發科到現在,年薪(本薪+獎金+年終)大概
20
: 男網友認為,這樣的女生玩爛了才想找人回收,他才沒笨到要收,因此再也不相信這些
別
: 1.夜店咖
: 2.做過八大的
: 3.吸毒過的
: 4.刺一大堆亂七八糟刺青的
: 5.整天露奶的
: 6.沒工作自稱小模的
: 男網友的言論引發許多女網友回嗆「職業不分貴賤,你沒資格批評任何人的生活方式」
、
: https://goo.gl/v8ombU
認真來回一篇,如果不喜歡認真文的人請馬上離開,謝謝 。
這位碩士男開的條件說真的並沒有違反法感情。說難聽點某些女網友的言論已經涉及觸犯
法律的疑義。
1.夜店咖(喜歡去夜店的也未必都是壞人呀,所以這點可以推估以後這位仁兄會限制另一
半的夜間作息,控制慾太高會扣分)
2.做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過去沒有罰的行為,現在不能罰,法律都是這樣了,做人
是不是也該圓融些)八大行業(現在做確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但是釋憲開了一扇性交
易的大門,不過目前也沒設專區就是,所以這部分,還必須當事人自己再去吵一次,但是
一般男性要接受性交易者多少還是有難度,畢竟交往是建立在信任上)
3.吸過(不冗述)毒的(這是刑法第二十章規範的,不過現在優先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一般人都不會想跟罪犯交往這是理所當然的。真的沒啥好攻擊的。
4.刺青刺的亂七八糟(嗯……個人喜好不予置評)
5.整天露奶(這篇文我想說的重點,請不要再說啥我露礙著你了嗎這種不文明的話了。男
仕亦同。)
(我說這話是有根據的,真露奶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不聽勸阻者六千元以
下罰鍰,說難聽點就有點像亂扔垃圾被檢舉一樣,會跟自己錢包過不去的人,你還會想跟
他/她共組家庭嗎?)會意圖為自己不正當行為合理化的人,必須先檢討自己再來反駁別
人,不然說出的話,反而更容易使自己陷入更不利益的地位。
6.沒工作自稱blablabla
關於這一點,我只能分析出碩士男是個自我保護色彩很重的人,因為他會說“自稱”表示
對陌生人都抱有高度的不信任,而這個不信任感讓他對於沒工作的人很不安,所以才會產
生這種我無法接受沒工作或自稱某種產業的女性。
同等的,應該不是只有碩士男有此等標準,但是人人都設下如此標準之時,也是替自己畫
一條線,與其如此大費周章的劃線,還不如好好的過活,自然就會有人被吸引過去。
廢話講完了,感謝觀看我的心得文。我先承認我的國文造詣確實還要繼續加強。各位的想
法與我不同想噓可以儘管噓,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言論自由。但,請發揮自己的言論自
由再合理合宜的範圍,謝謝。手機排版,不好讀,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