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案也是被這樣搞
但是大家也是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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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拿錯誤筆錄定魏應充的罪? 律師:荒唐!
內文:
2017年12月29日 14:10中時電子報
綜合報導
「如果不是魏應充,那是誰?」頂新越南油案二審今(29)日進行最後一次的審理庭,頂
新律師在檢察官論告後表示,二審檢察官至今仍停留在偵查階段對魏應充犯罪的假設,不
僅未拿出任何證據證明,甚至拿一份記載錯誤的偵訊筆錄,來指摘魏應充下達採購指示,
律師痛陳,檢察官無視這三年來,從一審到二審程序中所有客觀證據顯示油源合格、油品
安全、採購過程守法等客觀事實,執意控訴,「何其荒唐!」。
頂新律師表示,原審時曾勘驗被告、前頂新製油總經理常梅峯的偵訊光碟,發現記載長達
40分鐘偵訊內容的筆錄憑空消失,甚至一段約128字、常梅峯強調魏應充因為無法掌握價
格而不會指示採購的原文,被濃縮成「老闆魏應充通常對採購下指示」等13字意義完全相
反的文字。原審合議庭詢問檢察官對此勘驗結果有何意見表示,檢察官卻輕描淡寫地說「
就是記錯了」。律師嚴正表示,記載錯誤的筆錄卻被檢察官拿來作為指控證據,且檢察官
選擇性記載對被告不利之證詞,刻意隱匿對被告有利的內容,且不提出已經製作的筆錄,
檢察官種種行為都違反對被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的規定,「嚴重侵犯人權」。
此外,律師也表示,檢察官18天旋風式起訴是在特定社會氛圍下、毫無證據支持的草率起
訴。律師提出原審法院曾裁定命檢察官補正起訴證據的諭知,但彰化地檢卻沒有依法院要
求補充證據,直至二審結辯的現在,也仍然提不出任何犯罪證據。律師痛陳「一個人即使
富可敵國,也擋不住國家機器的追殺」,整份檢察官論告書只提到魏應充和陳茂嘉兩個人
的名字,律師問「起訴不是說這六個被告是故意犯、有犯意聯絡嗎?」但檢察官直到論告
還說不出如何的犯意聯絡,明顯就只是拉著被告中有去過越南的前總經理陳茂嘉,來建構
魏應充犯罪的說法。
律師強調,魏應充重視品質的堅持,從歷次會議紀錄中就能看得出來,且他慈悲行善也不
是一天兩天的事,即使到入監執行,還不忘交代律師代為前往他長期關懷的彰化慈生仁愛
院、去探望院生,「他不需要演給我看,他就是這樣慈悲的人」,對於外界指控魏家只用
外國高級橄欖油,律師也提出魏家案發前、直到案發後仍持續購買自家油品的憑證,並表
示魏應充的兄長喜歡吃炸肉圓,也都是拿頂新製油的豬油去炸,「如果這個油有害,他會
拿來給家人吃嗎?」律師更當庭呈現魏應充親筆寫下的「俯仰無愧,爭取清白」八字書法
,請合議庭依照證據審判、還給所有被告一個清白。
(中時電子報)
備註:推文一樣開放滅頂人士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