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國家統一法 陸民間呼聲起
旺報 特派員陳君碩/北京報導
決定大陸兩會重大議案及政策人事方向的中共三中全會昨召開,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務研究
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沈騰26日接受《旺報》專訪指出,2005年的《反分裂法》只是個底線法
,缺少一個總結性、方向性的法律,大陸民間及學界一直有制定「國家統一法」的呼聲;
對於國台辦主任張志軍成為福建省的全國人大代表,他形容就像是「欽差大臣」,未來惠
台政策定會落實得更好,有利於打破兩岸僵局,在未來兩岸遭遇突發事件時,張也有權處
置解決問題。
沈騰26日接受《旺報》專訪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是2005年大陸針對陳水扁法理台獨的
法律,一千多字只做了原則性的陳述,但是對違反此法律的性質、罰則,並未明確,且《
反分裂法》歷經了十多年,僅是個底線法,放在歷史長河看,缺少一個總結性、方向性的
法律,因此是該有個新法來總結,名字未必就叫「國家統一法」,但需要有個整體的長遠
目標。
反間諜法 制台獨利劍
不久前大陸公布的《反間諜法細則》,將「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明文列為「間諜
以外的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沈騰認為,這是著眼內外情勢,將台灣納入其中,也是
維護國家統一的需要,更是懸在台獨分裂者頭上的一把利劍,他不諱言,李明哲案的判決
,就是《反間諜法》的一個鮮明案例。
沈騰也針對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出幾個不合時宜之處。一是該法延續中華民
國憲法的正統、正朔論,不承認大陸的憲法和法統正當,雖之後有不斷修正緩和,但並未
根本改觀;他直言台灣在兩岸關係上沒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正確的定位,在正統論上,自
然對台灣參與國際事務造成障礙。
台兩岸條例 不合時宜
二是以「一國一制論」為預設的「一國兩區論」,他解釋,「兩區」是為了與大陸交往很
好的緩和詞,但卻只承認單一的中華民國憲法及其自由精神,大陸只具有地區和治權的意
義,在本質上是「一國一制」,這對於建構兩岸關係新格局,有消極影響。
此外,《兩岸條例》中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這對兩岸人民的財產保護、人身保
障都有傷害,他認為海基海協兩會的「文書驗證」,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不應該是常態化
,這些問題未來也需要解決。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227000028-2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