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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前總統朴槿惠 遭檢方求處3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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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2 月 27 日訊】再來關心,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27
日)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貪汙案件,舉行最後的聽證會,朴槿惠遭檢方求處,30年徒刑
。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貪汙案件,2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舉辦,檢方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
有期徒刑30年和處以1185億韓元,約新台幣32.33億元的罰款,一如預期,朴槿惠缺席。
南韓憲法法院代院長 李貞美(2017.3.10):「全體裁判官判決,被告人朴槿惠總統,彈
劾成立。」
朴槿惠去年10月16日宣稱遭到「假借法治之名的政治報復」後,抵制一切審理和調查至今
,一直到最後一次聽證會也缺席受審;她一直未承認有犯任何的錯誤。
朴槿惠是韓國憲政史上首位被罷免的總統,去年3月被控以貪汙罪名成立被罷免,目前已
經拘押超過10個月。
檢方指出,朴槿惠濫用總統許可權擾亂國家綱紀並破壞憲法價值,給韓國憲政史留下無法
抹去的污點。朴槿惠沿襲權威主義政府時期的官商勾結,並拋棄“實現經濟民主化,開創
國民幸福時代”的總統競選承諾;因此必須對朴槿惠予以嚴懲。
法律界普遍認為,鑒於親信門涉案人崔順實在一審中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朴槿惠被判的
量刑將更重;預計法院將於4月以前對朴槿惠案件作出判決。
新唐人亞太電視 國際新聞組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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