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情殺案 高院引泰戈爾詩句勸諭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台大宅王」張彥文被控性侵、當街砍死前女友,性侵
等罪已告定讞。高院今天針對殺人罪做出更一審判決,依殺人罪判處張15年徒刑,並引用
泰戈爾詩句,呼籲妥善處理感情問題。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張彥文在殺害女友前一日,曾寫下2封訣別信,提到「一人做
事一人擔,我養的公主自己娶。一命償一命請不要怪任何其他人」,參酌其他事證,認定
張預謀殺人並計畫同歸於盡。
判決書提到,張彥文人格特質特殊,常以自殺面對生命不順,又深陷感情困境,難以自拔
,因而犯下殺人罪,經專業鑑定評估,認為張彥文再犯風險較低,也可藉精神治療或心理
治療修正未來行為模式。
合議庭審酌,張彥文訣別信中提到「....妳再不好,都是我的,都是我的。好想回到過去
,再好好愛妳一次」,可見張彥文誤把占有當做愛,任由占有欲滋長,最後舖天蓋地吞噬
理智,選擇玉石俱焚解決問題,陪葬兩個家庭的幸福,令人扼腕。
合議庭考量,張彥文前無刑案紀錄,素行非惡,並以新台幣1145萬元與被害人父母和解,
殺人罪部分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宣告褫奪公權6年。
判決書中還引用印度詩人泰戈爾詩句,「愛不是占有,也不是被占有,愛只在愛中滿足」
;喜歡一隻鳥,就給它自由,喜歡一隻魚,就給它一片海,呼籲當沒機會再愛對方時,或
許真正該做的不是彼此傷害。
判決書提到,為避免類似傷害、殺人案件發生,如有感情困擾男女應適時找友人或專業心
理師諮商,或撥打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專線請求協助。
判決書也提到,如不幸碰到恐佈情人,衛生福利部也提供安全分手五步驟,擇-慎擇分手
時間地點,告-告知友人必要陪同,靜-平靜提出避免激怒,淡-冷淡應對避免牽扯,報
-持續騷擾向警報案。
合議庭呼籲,社會安全人人有責,如知曉友人有感情困擾,有時一句話,可救一個人,一
個家庭,甚至更多。
另方面,張彥文所涉2個強制性交罪、污辱屍體罪去年已判決定讞,合併執行6年5月,侵
入住宅、強制、恐嚇等罪,合併執行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也於去年確定。(編輯:李
亨山)1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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