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3月3日
2.完整新聞標題:
網友多、手機月費破千 人夫差點被妻休了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劉姓人妻與曾姓丈夫結婚20多年,但劉女認為丈夫沉迷網路遊戲,
網友近5000人,每天至少玩1、2個小時,而且還對她辱罵髒話,加上手機費每個月「高達」
1300元,讓她憤而在2年前離家,並在去年初向丈夫提出離婚,一審時法官判准,但丈夫不
服,認為法律上沒規定網友多、手機費破千就能離婚,二審時終於力挽婚姻。
老婆氣到離家出走 夫二審才挽回婚姻
劉女主張,她跟丈夫在20多年前結婚,育有子女3人,婚後丈夫常常用三字經辱罵她,還因
玩網路遊戲疏於照顧家庭,已有10年多未同床,夫妻倆形同陌路,加上離婚打官司互相攻擊
,讓感情更加淡薄,2年前她再也受不了丈夫的精神壓力,因此搬家與丈夫分居。
但曾男不滿說,妻子口中的「三字經」是他偶爾脫口而出的「衝三小」,他的工作常要上網
蒐集資訊,也要常用手機,沉迷線上遊戲的指責並不公平,至於分床睡,只限於夜間,工作
午休時間或孩子上課時,他還是會回家跟妻子睡覺,甚至是趁著白天小孩不在家與妻子房事
,妻子在2年前分居,不能怪在他頭上。
為了求證,法官傳喚曾、劉2人的子女,子女供稱雖然曾聽過曾男罵三字經,但並沒有時常
將三字經掛在嘴邊,且曾男玩網路遊戲、吃飯時玩手機、分房睡傷感情等,這是否影響婚姻
?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加上分居時間不長,法官在二審判決不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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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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