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蔡錦賢賄選逃亡躲過時效又當選 陳師孟要查
自由
2018-03-08 19:50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涉犯預備行賄罪遭判有期徒刑7月,未服刑即逃亡中國,至行刑權消
滅後返國再度參選,監委陳師孟、蔡崇義將調查中選會審定蔡錦賢兩次參選市議員資
格有無違失,也不排除約談當時的中選會主委賴浩敏等馬政府官員。
陳師孟表示,蔡錦賢於1998年間犯與選舉有關的預備行賄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
褫奪公權2年確定後,未服刑即離境,逃亡到中國10年,然後至行刑權消滅後返國,前後
申請登記參選2010年、2014年新北市市議員,並均經中選會,審定候選人資格。
陳師孟表示,雖然後來國民黨沒有再提名蔡錦賢,蔡後來以無黨籍的身分參選,在賄選判
刑後逃亡,還有那個臉皮回來再選。不過,蔡在2011年還當過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競選總部
主委,「國民黨只會找這種爛咖當主委」。
陳師孟說,中選會、法務部與內政部明知有這個法規漏洞,卻一直放著不處理,讓因為違
反選罷法的人,再獲得參選資格,真的相當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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