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3-09 04:02:49※ 引述《sevenfeet (引戰不成)》之銘言:
: → Cocochia: 我覺得既然我們跟日本談漁業協議了,就要遵守約定,否則 03/08 05:43
: → Cocochia: 以後沒有人會想跟台灣談。 漁民的想法可以理解,可是不 03/08 05:43
你到底知不知道有沒看過台日漁業協議???
沒看過可以google一下就可以找到協議內容了
條文都是中文字
https://www.mofa.gov.tw/cp.aspx?n=90BEE1D6497E4C58
(3)兩會向各自有關主管機關請求,基於以下原則,就特別合作海域之海洋生物
資源養護及合理利用與維持漁業作業秩序,盡力予以支援。
(a) 台灣及日本(以下稱「雙方」)之漁業從業人員基於友好及互惠合作之作業
應獲最大限度之尊重。
(b) 為營造雙方漁業從業人員間避免發生糾紛之漁業環境,盡最大限度之努力。
(c) 關於在特別合作海域作業之相關具體事項,將於依據本協議第三條所設置之
台日漁業委員會協商。
(4)兩會為避免因過度開發而危害海洋生物資源之維護而進行合作為前提,在本協
議適用海域中,於下列所揭各點依序以直線連結之線段所圍成之海域,對於台
日雙方漁業從業人員,為使己方之漁業相關法令不適用於對方,應各自請求相
關主管機關,在本協議簽署後30日內完成雙方相關法律措施。
第四條 本協議之所有事項或為實施而採取之措施,均不得認為影響雙方具權限之
主管機關有關海洋法諸問題之相關立場
不懂中文嗎? 台日漁業協議最重要的就是讓自己的漁船在該區域內
可以作業不受干擾
其中包含一區是: 排除對方法令適用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2018-03-09 04:04:00皇奴看到日本兩個字自動下跪
作者:
ht91008 (色情狂)
2018-03-09 04:07:00大家訓左,冇人睇到呢篇
作者:
hizuki (ayaka)
2018-03-09 04:20:00就是有人硬要凸自己人啊
很多人就是逢日必舔,跟舔中有何差別辛苦了!台灣上面住著一堆精神外國人,自以為高貴
專有經濟海域200海浬依據的是聯合國海洋公約暫定執法線是遵循海洋公約第74條及第15條劃定,用途為未完成漁業談判前,可暫時解決重疊區爭議。
主張海洋公約,必須完全遵守公約條文,台灣不遵守海洋公約,就沒有資格用引用公約200浬專屬海域,也沒有資格引用公約12海浬領海,遇到爭議時只能比拳頭大小。小國靠拳頭生存真的很棒,外交部遵守公約是白癡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9 05:51:00原po又把暫定執法線擺到那去?
?我認為外交部的處理方法是聰明且理性的,少數人因為政治認同而情緒化在所難免,所幸也沒造成傷害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8-03-09 05:53:00不利的不想守,有利的我才要,跟阿共有啥不同?
如果你們是台灣人而不是中國人,那可以先委屈自己暫時幫外交部拿掉「媚日」的帽子,想一想外交部為什麼要這麼「軟弱」,為何外交部要這麼看重公約。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8-03-09 06:43:00講那麼多,到底跟我講的有什麼不同。 問題不就是那艘漁船違法在先,凸顯台灣漁政管理有問題? 用你的話說,就是台日漁業協議裡面,我方沒有確實管理??
作者:
CPer (CPer)
2018-03-09 06:50:00經濟海域也不是領海 若是經過也不犯法 日本就有噴水砲權利嗎
作者:
pss (下一步...)
2018-03-09 07:25:00台獨運動最大的問題是裡面有很多不會講日語的皇民在裡面操縱
作者: ryuuowtr01 2018-03-09 08:41:00
台獨最大的問題不是有一堆五毛跟9.2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