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男不承認當小王 志工媽媽舉下體特徵打臉:我看太多遍了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09/1127110.htm#ixzz59EuKGDXc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蘇姓男子到桃園市一間國小服替代役,因此認識了大他21歲的志工媽媽,沒想到2人
竟擦出愛情的火花,不僅熱戀交往還發生性關係,事情曝光後氣得人夫提告,雖然他立刻
撇清,說兩人只是朋友,年紀差太多根本不可能上床,但因為志工媽媽因為看太多次了,
能清楚指出他的下體特徵,因此仍被依妨害家庭罪判處4月徒刑,民事方面也需賠償15萬
元。
據判決書,蘇男挨告後,為了脫罪強調2人就只是朋友,而且年紀相差21歲,不可能會有
上床的可能,是被誣陷,不過志工媽媽強調2人很常講電話,還曾經一同為耶誕節佈置、
上摩鐵,2012年12月21日「世界末日」時他說「想跟妳一起度過世界末日」,並能清楚說
出他的下體特徵「勃起時比我先生小,有割過包皮」、哪裡有疤痕,因為「看過很多次」
。
法官審理後認為,蘇男明知志工媽媽是人妻還有小孩,卻為一時私慾,破壞他人婚姻之圓
滿幸福,造成對方配偶之痛苦,應深切反思,而且事後毫無悔意,也沒和人夫達成合解,
犯後態度實屬不佳,僅念在他沒有其他前科,便依妨害家庭罪判處4月徒刑;民事部分,
也要賠償15萬元。
此外,志工媽媽雖然出軌,但因為最後獲得丈夫撤告,檢方也只好予以不起訴處分,因此
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