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權 警登門「查戶口」將廢除
為保障人權,警察未來不得再任意到民眾家中訪查。警政署研擬修正「警察勤務區家戶
訪查辦法」,未來除非是治安顧慮人口或有明確犯罪事證,警方不得再任意上門。
警政署防治組初步規畫「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俗稱查戶口)的修法方向,現有十
七條條文將整併成十一條,條文中「家戶訪查」字眼全數刪除。
此次修法主要來自近年多起警察藉口「查水表」引發的爭議,內政部長葉俊榮要求警政署
從制度面檢討家戶訪查勤務;但實務上,警察早已沒有早期挨家挨戶的「查戶口」業務,
至於結合勤區查察側面探訪,卻被指控「查水表」的爭議行為,多半來自上級指示或是民
眾誤解。
「誰要查戶口啊!但長官叫你去能不去嗎?」有官警認為,廢除家戶訪查當然是進步的象
徵,可減少基層員警負擔,但員警會被詬病的「查水表」事件,多半是上級下令,「最好
以後都沒有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早期戶警合一,警察有戶口查察工作,解嚴之後戶警分立,業務回歸戶政單位。二○○七
年警察勤務條例修正,「戶口查察」改「家戶訪查」,規定一年至少訪查一次,自此就已
經沒有「查戶口」名詞,後來又因考量人權和隱私,連「非治安顧慮人口」也全免除不查
。
有官警說,實務上警察既已沒有查戶口業務,挨家挨戶訪查早已不實施,警察在執行面問
題不大,修法主要是文字修正,廢除家戶字眼,回歸實務面;關鍵是牽涉政治敏感性的「
查水表」,長官有沒有勇氣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