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撿2袋50元硬幣送警局!6個月後依法領「偽幣」遭移送
三立新聞 2018/03/09 20:55:00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該說倒霉嗎?台北一名李姓男子在青年公園女廁撿到一袋50元硬幣共計有400多個,當下
李男拾金不昧,送到中正一分局,而依照法規,公告失物招領六個月後沒人認領,這袋50
元硬幣歸屬於李男,而李男接到通知領回硬幣,在員警陪同下,到銀行辨識這硬幣真偽,
而晴天霹靂的是,行員認為硬幣外型粗糙,是偽幣。這名李姓男子竟被依現行犯逮捕送辦
!檢察官認為,李男因為有疑慮才會拿著硬幣問銀行,並沒有行使偽幣,不違法,將他不
起訴。
▲50元硬幣示意圖,左為真幣,右為假幣。(圖/資料畫面)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擔任清潔工的李男,當時在青年公園女廁發現兩個麻布袋,裡頭
裝的是黃澄澄的50元硬幣,當下拾金不昧,加上不知道硬幣真偽,直接送到警局,6個月
後,警方通知他領回硬幣,他心中的疑慮還在,因此在警員的陪同下,到銀行請行員確認
。當行員確認50元硬幣大部分都是偽幣後(其中有30枚是真幣,但有381枚偽幣),警員
又把李姓男子帶回警局,依涉嫌偽造貨幣罪的現行犯移送北檢複訊,當下李姓男子也向檢
察官喊冤,表明自己是被警通知領回撿到的硬幣,再拿硬幣去給行員鑑定而已,最後檢方
諭知李男限制住居。
後續檢方認為,李姓男子如果真的有行使偽幣的犯意,一開始撿到時,就會直接佔為己有
,而不是拿到警局,又等6個月後領回硬幣。而銀行行員也作證,李男只是來問看看硬幣
真偽,檢方因此認定,李男撿來的硬幣雖然是假的,但他並沒有要行使偽幣的犯意,因此
將李男依罪嫌不足不起訴。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5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