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的法律搞到互相衝突了?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3-10 15:25:53
※ 引述《ichch (渡船人)》之銘言:
前文恕刪。
法律實務上,有問題的其實很多,不只是這個,
拿大家比較常批評的交通事件為例,就不講那個
不附理由、不去現場、憑空想像就得出結論的車
鑑會鑑定報告了,法院的想法也是很奇怪。
首先,就是法院判斷車禍的責任比例,真的是很
偏離人民法感情,要在一個事故沒責任,真的是
很難的一件事,有一個案子是A機車在變換車道
時,右後側置物箱的外側和B機車的左側發生擦
撞(也就是A車在變換車道時,機車車身至少還
有半個車輪尚未越過B車),像這種沒超過右方
車輛,就往右偏造成擦撞的情況,車鑑會認為B
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次因,也不管A車突
然變換車道,B車是不是有反應時間,意思是你
在道路上行駛時,隔壁的車突然變換車道,也是
你要注意的範圍,要是沒注意閃避,你也是有責
任,WTF?
我就跟承審法官說,依照車鑑會的講法,難怪高
速公路上一堆人都在亂鑽,尤其是那些昂貴的進
口車,因為就算被撞到,車鑑會也不會考慮到你
是不是有反應時間,反正,你撞到人家就是未注
意車前狀況,至少有三成責任嘛!比較車價後,
也不一定吃虧,難怪這些人有恃無恐,不是嗎?
用這種見解,對於交通安全真的有幫助嗎?承審
法官說他不能說完全沒有機會被認定B車無過失
,但他覺得機率很低XD!
第二個就是什麼在交叉路口要減速,但要減到什
麼速,根本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即時你的時速
只有十公里,只要在交叉路口發生車禍,就會被
認定為未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準備,也不會去
考量你到底有沒有反應時間,真的是蠻好笑的。
第三個,是關於「折舊」的問題,實務上常常用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來算折舊,汽車是五年,機
車是三年,也就是說你的車超過這個年紀,你被
撞到了,除了工錢以外,上法院就只能要到十分
之一的零件費用(要是你還要負三成責任的話,
你就只能要到百分之七的費用),理由是你的車
是舊的,賠新的會讓你不當得利?我個人是覺得
蠻好笑的啦,要是沒被撞的話,這個零件搞不好
還可以用個好幾年,被撞了,還有很大的機率(
因為免責的機率非常低),要自己負擔百分之九
十三的費用,要對方負租,卻說不能讓你不當得
利,這是什麼鬼?
如果你命不好,和你擦撞的是一台五年內的跑車
就算法院判你是三成責任,折舊算一算,雙方抵
一抵後,搞不好你還要賠人家很多錢,真的是一
點也不合理。
最後一個,講一下慰撫金的問題,依我個人的想
法,慰撫金就是要慰撫被害人因為受到傷害而產
生心理上的影響、生活上不便,應該是要依照被
害人所受的傷害來判斷才對,受到的傷害重,就
要給多一些、傷害輕就少一些。但是,實務上認
定的標準是依雙方的身分、地位、學歷、財產等
等來判斷,也就是說你要是是個沒身分、沒地位
、沒學歷、沒財產的魯蛇,你能要到的慰撫金就
不會很多;要是對方是個沒身分、沒地位、沒學
歷、沒財產的魯蛇,就算你受了很嚴重的傷(但
不到刑法重傷的程度,重傷的話會判高一點,但
其實也不會太高),你要到的也不會很多,理由
是據說是「因為慰撫金判太高,有可能造成另一
個家庭破碎」?喔,被害人因為受傷而有後遺症
就活該就對了?這種標準真的對被害人公平嗎?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8-03-10 15:32:00
排版是在整齊什麼拉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8-03-10 15:39:00
雙方的經濟 地位反過來就是我一個沒錢的窮人因過失撞到一位有錢人 也不會被判太重 不然你叫窮人怎麼辦?法官判賠500萬 一個窮人賠得出來嗎 要考慮立法意旨 而不是著墨於文字上如果照按照殘廢等級來賠 有錢人不爽就去撞死癱窮人反正早就有公定價 有錢就可以撞 撞個過癮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8-03-10 15:44:00
折舊哪裡不合理?舊的壞了直接換新嗎?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8-03-10 15:44:00
這才是保護有錢人 所以按照身分地位並無不妥小兄弟應該還在唸書 實務經驗不足 考慮不夠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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