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國今年酒駕死亡人數與案件數
去警政署查都有
死亡人數 案件數
93年 454 7455
94年 547 8458
95年 727 9440
96年 576 9888
97年 500 9576
98年 397 9769
99年 419 10998
100年 439 11673
101年 376 10115
102年 245 8111
103年 169 7513
104年 142 6658
105年 102 5695
106年 79(只查到11月)案件看新聞下降了一千
1.酒駕越來越嚴重?
有嗎? 近年穩定下滑耶 到底是誰說越來越嚴重?
2.罰重才能遏止?
96到102年修法加重了3次 有下滑嗎?完全沒有甚至還上升 是不是罰不夠重要繼續罰?
那101年後為什麼穩定下滑?
因為警政署把酒駕臨檢設為重點項目 重要路口都有設臨檢 不然罰再重都沒屁用
你看那些被關的 累犯多少次了
一直罰有遏止效果嗎?
3.國外酒駕很少?
最好是 台灣已經夠低了 也是最嚴格的了 台灣酒精濃度0.15就算酒駕 國外至少0.25以上
甚至有0.35的
到底是誰說國外酒駕因為罰比較重所以比較低?
所以啊 讓酒駕判死刑的意義在哪?
大概只有覺得很可惡 該去死一死這樣而已...
台灣酒駕值得討論修法的只有
(1)共乘者該不該罰?
(2)提供酒精者有沒有避免他人駕車的義務
(3)要不要強制加裝驗酒器在車上
什麼加重刑罰 唯一死刑 根本就沒用
大概這樣 本魯查資料後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