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之銘言:
: ※ 引述《sonjack (好冷)》之銘言:
: : 這個很多法律和經濟學者都會跟你說這會讓死掉的人更多
: : 也就是如果有人不小心酒駕撞死人了,反正是死刑,他就會開始玩命關頭
: : 結果為了逃命,搞不好會撞死更多人
: : 常被拿出來講的案例就是早期懲治盜匪條例明定擄人勒贖是唯一死刑
: : 民國91年前,綁票就是唯一死刑,所以當時很多被綁的人多半會撕票
: : 當年只要被綁票,通常存活率都很低
: : 後來廢除唯一死刑後,綁票案例雖然增加3~5倍
: : 但綁匪就不在撕票了,被綁的人存活率大幅提高
: 聽你在屁 一堆法律經濟學者 阿不就是文組?
: 這一聽就是廢死的邏輯
: 法律界一堆敗類都是綠營的 都是廢死的 在那邊給我裝模作樣
: 以為把頭銜亮出來 拉的屎就是香的嗎?
: 照這種邏輯 那也不要判死刑啦 (這剛好掉進廢死設的陷阱)
: 反正殺一個人也是死 殺100個也是死
: 是這樣嗎?
: 那以後誰還要付贖金? 反正肯定都被撕票 乾脆把贖金拿出來找職業殺手
: 把你們一起都幹掉
: 似是而非的邏輯 這套路完全就是廢死的套路
酒駕死刑?我是贊成拉
但是你覺得臺灣的利委、法匠跟恐龍法官會贊成嗎?
在台灣連殺人都只判10幾年就可以出來了
如果加上什麼表現良好之類的
說不定還可以提早出來呢
以法匠邏輯,只能先調高刑度
我是建議先修法
凡酒駕、公共危險者(無論初犯、有無肇事)
均沒入犯罪工具(汽車、機車)這超重要
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考領
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罰鍰9萬起跳至18萬
殊不知台灣很多死老人
成天老愛喝酒騎自己唯一一臺破車
如果第一次犯就可以沒入他的犯罪工具
那將可以大大降低再犯率(因為沒有工具便不能酒駕)
你可能會想他借別人的車呢?
別擔心,修法過照樣給他沒入下去
就像你借別人菜刀砍人也要沒入犯罪工具菜刀阿
你可能會想他偷別人的車呢?
那就修法加重竊盜罪併將車輛發還車輛遭竊人
現行酒駕罰責輕到不要不要的
很多死老人酒駕完兩手一攤沒錢就是沒錢
只有沒入犯罪工具(汽車、機車)才是唯一解
然後上述其他刑責都再加倍
如果這修法過菜政府保證民調提升
調高酒駕刑責實現社會正義才是人民想要政府做的
阿,對了,發錢
以下推文每5推稅後50p,每10推100p
提案到公共政策平台傳證明我個人稅後給1000p
希望未來台灣別再因為酒駕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