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至於打火,若沒替代役幫忙
: : 也沒臨時人力下來頂
: : 頂多從10分鐘撲滅火勢
: : 變成30分鐘撲滅火勢罷了
: : 一個人也不可能同時做2個人的事情吧!
: : 只要失火別你家就沒問題了!
: 有人還真的看不起行政職
: 公務機關有一大堆文件得key 要跑
: 這些都是丟給替代役去做…
: 待過職場的人就知道…
: 身邊一堆老屁股 電腦都不會打
: 而且也不想學
: 更別說現在的公務體系
: 年輕人福利砍光留不住
: 老人只想爽爽退
: 絕對不會是10分鐘變成30分鐘
: 這麼簡單…
就是說了 沒有替代役
打火就是少了很大戰力
美國消防車 配3-4消防員
台灣消防車 本來是1消防員+1替代役的組合最多
人多一點的分隊 可以有1-2消防員+1替代役
現在消防役不見了
有很多消防車就是1個消防員開到火場
6台消防車 本來有7-8消防員+5-6替代役
之後就是變成 只有7-8消防員
如果你家失火
你會希望 12-14個人來幫你打火
還是只有7-8個人來幫你家打火?
當然啦~
不管怎樣 火到最後都會熄
就看10分鐘熄或是30分鐘熄...
只燒掉你家一層樓 或是燒個精光 差別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