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銓敘部怎認定我不管」 警局長:孝警張

作者: HANASUCIA (HANASUCIA)   2018-03-11 06:07:01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銓敘部怎認定我不管」 警局長:孝警張展坤就是因公死亡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養家29年不敢交女友的孝警張展坤因急性肝病驟逝,張家陷入困
境,原本台南市警局人事室認為,張展坤是在職病故,但據傳,市警局長黃宗仁認為,張
展坤是請假住院,又不顧身體狀況回到警所處理業務,又因身體不適住院往生,這麼有責
任感,無論如何要放寬標準,銓敘部怎麼認定他不管,台南市警局送出的認定報告,張展
坤就是符合因公死亡的條件。
人事室指出,依據公務人員撫卹法,撫卹分為三大部分,由市警局提出報告,由銓敘部來
認定,最高撫卹是因公殉職,這個條件是警員明知危險,卻奮不顧身完成勤務,例如發生
槍戰,警員積極制伏歹徒卻身亡,這個符合因公殉職的條件,前陣子爭議比較大的是國道
警察在處理車禍時,卻遭來車撞死,雖然條件上是因公死亡,但有部分人解釋因公殉職。
撫卹次高的是因公死亡,這個條件是警員在值勤中或勤前、勤後路途中,若發生意外,能
夠證明疾病、受傷與勤務有關,若不幸當場死亡,就符合因公死亡條件,若在相同的勤務
條件下受傷、疾患沒有當場死亡,可以申請公傷假住院,若經救治不幸過世,也符合因公
死亡。
而在職病故就是警員在職卻死亡,也有撫卹金,原本人事室認為,張展坤從3月4日起因腎
臟病請病假3日,因為死亡時仍在病假期間,沒有在勤務中,因此可能只有符合病故死亡
的撫卹條件。
但據傳黃宗仁得知這個狀況,相當不滿,他認為張展坤是積勞成疾請病假,但3月5日張展
坤又擔心所內業務沒有整理好,出院後立刻回到派出,張展坤也是在做警察份內的工作,
直到當晚8點左右,又因身體不適再度入院,這麼有責任感的警察,要給他最好的撫卹,
銓敘部怎麼認定他不管,市警局送出的報告張展坤就是因公死亡。
新聞網址:https://goo.gl/qi7dqe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18-03-11 06:09:00
乾脆說警察嫖妓賺業績馬上瘋也是因公殉職啦~垃圾警察真多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3-11 06:09:00
是他自己有病
作者: blue999 (FLY)   2018-03-11 06:11:00
這朋友還好吧 看照片好像 臉好黑的感覺 辛苦了是肝病的關係嗎...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8-03-11 06:13:00
是他自己有病 勞基法都這樣說台灣沒有過勞 所以不可能因公過勞死亡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18-03-11 06:15:00
台灣不可能有過勞 就算有 也是他自願的之前不是這樣說馬 官員們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3-11 06:16:00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8-03-11 06:18:00
好長官
作者: MrXD (Mr.XD)   2018-03-11 06:19:00
就事論事 撫卹費局長出嗎? 是全民繳的稅 好聽話人人會說以後公務員生病不養病 或來日無多 拚上班 來個 因公死亡
作者: ADCDAC5566 (0.0)   2018-03-11 06:22:00
新聞感覺怪怪的 不敢交女友 孝警 回來辦公 回院後死亡
作者: unclefucker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8-03-11 06:23:00
以上慣老闆嘴臉
作者: ADCDAC5566 (0.0)   2018-03-11 06:24:00
這是精心策畫的巧合嗎 還是警察局長早就知道病情了呢?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8-03-11 06:25:00
啥原因都好 但局長沒阻止員工進行非必要之危險工作讓員工在高風險狀態工作 局長失職
作者: minifat (mini)   2018-03-11 06:29:00
長官挺你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8-03-11 06:31:00
你出錢就可以不管
作者: Mike9   2018-03-11 06:34:00
搞笑嗎
作者: quando225 (待到證明)   2018-03-11 06:35:00
有病還要硬上,根本想詐領撫恤,不知道分多少在那幫腔
作者: jyenhuang (jyen)   2018-03-11 06:42:00
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現在很多公家機關假都是請好看的很多人假請了還不是照樣被叫回去工作 特別是行政工作還詐領撫卹了...說這種話的人會不得好死 真的
作者: abcd5566 (aa)   2018-03-11 06:44:00
這種肝腎疾病會這麼快死亡的 通常住院第一天就知道了...也不是什麼突發狀況死亡的 應該是預知很久了
作者: quando225 (待到證明)   2018-03-11 06:45:00
好喔 他這死法也沒多好R感覺是沒什麼差喇
作者: BEHIND (8591)   2018-03-11 06:46:00
不是說沒有過勞死嗎 會過勞死都是自己身體有病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8-03-11 07:14:00
噓文的果然就是慣老闆啊,果然人人慣老闆
作者: kiraayu (只有神知道)   2018-03-11 07:14:00
自己有病還去當警察 不是詐領是什麼
作者: w76530   2018-03-11 07:33:00
本來就不該是阿,這樣搞以後警察死亡都因公算了
作者: lanslot0920 (大叔一枚 ~"~)   2018-03-11 07:33:00
一堆慣老闆嘴臉 看不慣別人有這樣挺自己的上司嗎
作者: inin3301 (母豬夜裡哭哭)   2018-03-11 07:35:00
一堆廢物仇警如殺父仇人 是被開單開太多嗎?
作者: xuein (xuein)   2018-03-11 07:43:00
某樓的嘴真臭,早上忘了刷牙,是不是?
作者: aprendes (隔絕)   2018-03-11 07:59:00
反正最後認定是銓敘部,認定是的話,局長有種、上面從善如流;認定不是的話,壞人上面當,局長怎樣都不虧
作者: scene253 (布魯托)   2018-03-11 08:05:00
最終決定還是銓敘部
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8-03-11 08:07:00
作者: trouble   2018-03-11 08:09:00
這長官不護短,以後怎麼領導下屬拼命!職場上,不護短的一定不是好主管!
作者: wbt77hsy (金魚水草)   2018-03-11 08:14:00
作者: bbqsandwich (sandwich)   2018-03-11 08:18:00
好長官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8-03-11 08:31:00
認真工作 和他怎麼死的是兩回事
作者: hdcc (yeo)   2018-03-11 08:32:00
真的是很有爭議阿,不覺得銓敘部有錯。
作者: erc (翔)   2018-03-11 08:34:00
因公死亡並無不可
作者: endlesskarma   2018-03-11 08:35:00
公務員才能因公殉職,勞工死掉就是自己有病反正是政府花錢,過勞死是資方花錢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18-03-11 08:37:00
作者: erc (翔)   2018-03-11 08:38:00
嗯嗯檢討公務員 請繼續投票給資進黨 讚啦
作者: jialin6666 (jialin)   2018-03-11 08:40:00
過勞
作者: opprticx (噹噹噹大膽的寄了,)   2018-03-11 08:41:00
好長官!
作者: chong17 (ken)   2018-03-11 08:43:00
你不管,那就向考試院提訴願啊!局長敢不敢啊,這一提的話,局長會黑到爆 笑死
作者: jaychen99 (小弟哥)   2018-03-11 08:45:00
銓敘部也只是照正常標準來判斷認定,如果標準會因人而異反而會有很多爭議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18-03-11 08:45:00
很多病因都是工作中累積的,難不成假日死就不算過勞喔?
作者: cuhappy (弱男子)   2018-03-11 08:46:00
有時候仇警的人常常是違規甚至酒駕被抓過的,這種人認識不少
作者: yahoody (A-RON)   2018-03-11 08:49:00
八卦板完美示範勞權自助餐 只有勞工能積勞成疾 公務員不會 勞工請假上班叫過勞 公務員叫詐領撫卹金
作者: I95D ( )   2018-03-11 08:53:00
怎麼不敢說錢你來出?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8-03-11 08:56:00
哈哈哈當然要說因公,但最終決定者不是你啊
作者: thickbanana (大香蕉)   2018-03-11 08:58:00
SoGa..
作者: yahoody (A-RON)   2018-03-11 08:59:00
拿命去賭自己沒辦法用的撫恤金,這超聰明的你是出到多少
作者: dijkstra (邪惡數學家)   2018-03-11 09:03:00
薪水夠高的話還需要加班操壞身體嗎
作者: kevabc1 (abc1)   2018-03-11 09:04:00
會照顧部屬的長官就是給推!!!!
作者: zoutzuur (昆蟲專家羽蛾)   2018-03-11 09:05:00
局長:反正不是我的錢
作者: Gnardada (我不是五樓)   2018-03-11 09:06:00
推36樓
作者: washawayee (washawayee)   2018-03-11 09:08:00
馬上就有人慣老闆現形了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8-03-11 09:08:00
就一群低能的可憐蟲看到公務人員就以為自己終於當了一回老闆,馬上進入慣老闆模式,底層的人但是有上層的思想,不愧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又再度證明兩岸本一家。
作者: crazy (Crazy)   2018-03-11 09:09:00
出錢勒 你他媽是繳多少稅 米蟲汪汪叫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8-03-11 09:11:00
推,訴願提下去就知道是不是講幹話
作者: matrix4096 (水靜流深)   2018-03-11 09:17:00
好長官QQ
作者: huangjohnney   2018-03-11 09:19:00
好大的官威喔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8-03-11 09:20:00
國賠啦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8-03-11 09:22:00
放任路上違停不管還好意思說因公殉職喔? 有夠無恥
作者: hamel (優遊山林)   2018-03-11 09:23:00
好大的官威,平常囂張跋扈慣了,噁心嘴臉
作者: kjm1104 (K小)   2018-03-11 09:23:00
可悲 平常都嘴慣老闆 結果現在自己也想當慣老闆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8-03-11 09:23:00
不就是有病還佔著茅坑不拉屎貪圖月退俸而已, 死好啦幹
作者: zukidelko (嬰兒肥)   2018-03-11 09:24:00
廢物吱吱又在仇警ㄌ
作者: sillycloud   2018-03-11 09:32:00
平常當奴才當慣了,看到別人過勞死又覺得他活該 呵呵
作者: ZRX1200 (MUSTANG)   2018-03-11 09:32:00
幹話我也會講啊,呵呵,看不起台灣警察
作者: wind7065 (夜明砂)   2018-03-11 09:33:00
報告 該員警下次不敢再申請了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8-03-11 09:40:00
呃...
作者: skywinner   2018-03-11 09:40:00
有些慣老闆心態的垃圾鄉民 ㄟ洪幹被慣老闆操死不要拿撫卹 就事論事嘛 你搞不好自己有病橫死的啊
作者: sonyvivaz (KTR)   2018-03-11 09:42:00
局長出錢,我就不管
作者: yrhhimamr (JOKI)   2018-03-11 09:43:00
台灣會有過勞?我不信
作者: skywinner   2018-03-11 09:43:00
垃圾鄉民橫死 老闆出錢我也不管 但別拿勞保勞退一毛
作者: shouchuan   2018-03-11 09:44:00
那些說有病就不要工作的人 是你要養他的嗎?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8-03-11 09:45:00
功德死亡
作者: skywinner   2018-03-11 09:46:00
有慣老闆心態又繳不起稅只能靠社會養的垃圾敗類 比街友還不如 全死光社會也比較平靜些
作者: Kiritsugu04 (水交田力)   2018-03-11 09:46:00
公平正義都回來了
作者: skywinner   2018-03-11 09:47:00
所以勞工因公受傷請職災養病 也別養他囉台灣某些沒繳稅的垃圾慣老闆心態鄉民 真是有夠笑死人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8-03-11 09:51:00
笑死 那你當初幹麻不讓他請假回家養病
作者: minami77 (南)   2018-03-11 09:52:00
如果今天是勞工 推文風向就不一樣了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8-03-11 09:52:00
等人死了才出來假惺惺 有意思嗎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8-03-11 09:56:00
譁眾取寵……不是因公殉職就不是,可以在額度內撫卹多一點,但不能以殉職名義,不然對那些真正因公殉職的人豈不是不公?
作者: nknuleader (NKNU Gasol)   2018-03-11 09:57:00
好長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