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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台大生蓄意傳染愛滋 罪嫌不足不起訴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網路論壇台大批踢踢一名鄉民阿利,去年在八卦版上爆卦,指
台大生阿忠(均化名)明知感染愛滋病,卻仍和他在三溫暖「無套打砲」,憤而控告對方
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兩
人發生性行為時,阿忠篩檢結果並未顯示陽性,因此無法證明他明知染病卻隱瞞病情與人
發生關係,處分不起訴。
阿利去年10月PO文爆卦,指控「你有愛滋病真的不應該隱瞞病情,還跟人家無套打砲,為
了爽一時就罔顧他人健康,這樣沒品又缺德…不管怎樣你都不該隱瞞他人自己罹患愛滋,
卻又沒有事先告知就跟對方無套幹砲…」。
據悉,阿利指控阿忠在2016年時,曾與他發生一次無套性行為,直到阿忠在個人臉書上公
布罹患愛滋病,他才知道原來自己曾與愛滋病患無套打砲,痛批「骯髒!明知有病還這樣
!」;阿忠則辯稱,他平常都會去篩檢,但發生當下顯示為陰性,根本不知道將來情況,
並出示診斷書證明是2016年底才呈現陽性。
檢方調閱阿忠病歷紀錄,查出確診陽性時間,而他與阿利發生性行為的時間點,是在確診
陽性之前,由於無法證明阿忠早在診斷書日期時,即知悉自身得病,檢方因而認定罪嫌不
足,將阿忠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