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8-03-11 12:42:41法條誰都會翻阿
這種東西也叫專業喔
隨便估狗就有的東西要念四年
法匠整天被鄉民電到翻
怎麼那麼好笑?
教授除了宣傳廢死 犯人人權
還有做其他事嗎?
是不是想讓鬼島變犯罪天堂?
這到底什麼心態??
作者: irumina 2017-03-11 12:42:00
我也想知道
作者:
Ericz7000 (Ericz7000nolan)
2018-03-11 12:43:00那麼我們從民法第一條開始……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3-11 12:43:00只看法條叫做法條系吧 嘻嘻
作者: irumina 2018-03-11 12:43:00
有有我有背到 無習慣者依法辦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3-11 12:45:00依法理啦 辦理什麼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3-11 12:45:00
八卦出現在這種文 水準大概跟 新聞底下的留言差不多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8-03-11 12:46:00... 好可憐的八卦板QQ
作者: w3951 (又是好心情) 2018-03-11 12:48:00
當然是教怎麼樣短時間內把法條背好背滿啊
作者: MDzz 2018-03-11 12:49:00
一語中的 讚讚讚
自己去買函授看,看完再發文,不要亂開地圖砲,不要以自己的無知意圖毀謗他人專業。
祝你出事 然後不要請律師律師啊還不是跟哈巴狗一樣求律師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