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幻想?
來看看這篇當初妳發的文:https://disp.cc/b/163-a5LV
不是說都找好了法律證據,然後呢?
妳指控蘇美言論讓妳有人格受損,產生不舒服心理之虞,所以妳認定蘇美對妳性騷擾
結果你的辦法是,在自己臉書同溫層取暖指控蘇美,然後眾人敲邊鼓要你說清楚
妳才「不得已」上PTT發文
妳所謂的證據就是這樣?
啊怎麼不去報案?都讀台大的人了,這點基本常識會不知道嗎?
妳文章說要經過既定的法律程序,檢察官也是依照證據齊全與否,以及考量其他因素,才
能決定是否起訴。
不過,妳連報案提告都沒有,還有資格發文嘴台灣法律體系如何如何?
妳還提到約會強暴很難舉證,更何況妳跟蘇美根本沒見面過,就可以指控他性騷擾,還搬
出好棒棒的強者妳律師朋友以及法條嚇唬蘇美與鄉民。
妳所謂的證據就是這樣?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誣告性侵都是幻想,沒見過面沒談過話的性騷擾就不是幻想
不用報案不用提告,上PTT發文指控,讓蘇美臭掉黑掉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雖然蘇美在PTT早就黑到不行)
果然是女權覺青同溫層,發個文讓人臭掉,問題就沒了,
好舒服好溫暖,被性騷擾的不愉快都忘光光了呢
※ 引述《newpasta (pasta)》之銘言:
: 芷若對於現在很多鄉民們,常常說女孩兒會誣告性侵這件事情感到很生氣,特地發文勸你們
: 這些活在平行宇宙的鄉民們,別再幻想了!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22466934497460&id=100002025076363
: 在一個因為介紹男友就可以當成有善意而不用因性騷擾撤職的世界,還有一堆人在成天妄想
: 性騷擾跟性侵很容易成案,誣告跟仙人跳很容易動不動就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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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到底是活在平行宇宙,還是某些人平常做的事情比該法官還嚴重?
: 喔我其實是支持證據要嚴明但法律系統的人性別意識也要提升,不容易成案如果是基於這種
: 類型的案件證據不易取得,那我個人是對此沒有意見的,不過如果是基於法律系統常常有人
: 性別意識不足,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 不過,無論是哪種狀況,現在不易成案都是事實,某些愛幻想的人可以省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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