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一條命欸!謀害老闆伴屍7天 法官竟判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林姓工人被控殺害老闆後劫財、伴屍7天,法官以欠缺直接證據判無罪,檢方以「一
條人命欸、法官都幫被告著想」、判決違背經驗和論理法則聲請上訴。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46歲)因吸毒、積欠房租,去年8月10日遭曾姓老闆怒斥「你不用
做了、月底前搬走」,他氣得徒手悶摀老闆口鼻致死,劫走3千元,反綁四肢將屍體藏在
屋內7天,被依強盜殺人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姓男子否認作案,法醫作證指死者體內未驗出酒精、安眠藥,推測可能在
入睡遭人用柔軟、面積大的枕頭棉被悶住,才沒在口鼻留下挫傷。
法院認為,「他殺」是法醫鑑定後做出的結論並非最後結果,死者也可能因糖尿病休克死
亡,直接推論遭他殺嫌速斷,以無直接證據,判林無罪。
「法院都幫被告想好了,誰來幫死者想一想」,檢方上訴開宗明義表示。提出包括法院沒
調查死者為何被反綁、嫌犯事發後在住戶詢問「塑膠袋裡裝什麼時」說「是垃圾」,後來
馬上用一塊帆布掩蓋,住戶聞到屍臭味時,他灑香水遮掩。
檢方還指出,死者是像綁山豬一樣被反綁,怎麼可能是糖尿病自然死亡,而林姓男子故布
疑陣、湮滅跡證、一路說謊被戮破,法官還以「被告沒據實陳述的義務」幫他解釋,檢方
覺得法官「太單純」,判決顯不合理。
曾姓老闆遭殺害後,四肢被反綁裝進布袋,藏在林姓工人住處倉庫內7天。記者曾健祐/
翻攝
曾姓老闆遭殺害後,四肢被反綁裝進布袋,藏在林工人住處倉庫內7天。記者曾健祐/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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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殺人無罪
台灣法官真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