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警正班考試作弊 升警界小聯盟恐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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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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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12
〔記者姚岳宏、陳昀/綜合報導〕中階警官最重要的「警正班」考試傳出作弊,警政署表示,依警大考試規定,雖僅該科不予計分,但由於該考生是現職警官,作弊行為仍會列入相關考評,未來其職務調整或升遷,將會有重大影響。
據了解,警正班被視為擔任俗稱「小聯盟」(除直轄市以外的縣市分局長)分局長的先修班,得先通過警正班後,才有資格報考分局長班,今年有一百四十四名兩線三星中階警官報考,預計錄取五十人。
早年考上警正班的中階警官,畢業後可直接派任「小聯盟」分局長,後來考量有些人只是想去進修,充實本職學能,並非一定要去當分局長,為免造成派任困擾,十多年前警政署再開辦「分局長班」,考上就一定得派分局長;警正班定位為中階幹部訓練的重要資歷。
由於警正班並非一定得派任分局長,就像軍方各種類型的指參班,只是中階幹部的一個訓練資歷而已,加上訓練期達四個月,有些任職於繁重單位的兩線三星警官,為了逃躲工作,甚至把該班隊當成邊受訓邊度假的地方。
根據警大考試規則第二條規定,考生應按照編定座位號碼入座,並不得在考場內之桌椅、准考證、文具、肢體、其他處所或物品上書寫考試有關科目之文字、符號等,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由於僅為警大內部考試,並非國家考試或有「代考」等重大舞弊行為,並無違法或一定得丟掉工作,但因當事人是現職警官,作弊行為將對他職務調整及工作升遷有重大影響,得不償失。
而陳姓股長作弊被抓包,他的同事指出,四十多歲的陳男曾在警政署、新北市警察局服務,桃園升格後調回居住的桃園市警局服務。
同僚說,陳男在同一位階已十多年,調回桃園市警局後一直擔任股長,雖然這種情形在警界還算普遍,但陳男一直很想升官,可能一時失慮才會做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