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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男約炮無套性交 他稱「故意隱匿病情」
沈姓男子明知自己有愛滋病,卻與男網友約砲,害對方遭傳染。沈坦承隱匿病情與人性交
,法院將他判刑2年7個月。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檢方調查,沈男7年前確診確診感染愛滋病,仍在交友網站
認識另名男子,2014年11月和男網友相約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過程中未戴保險套。
直到2015年3月,男網友到醫院健康檢查,被驗出感染愛滋;沈到案坦承隱匿病情、和對
方發生性行為。
法官認為,沈隱瞞自己染有愛滋,還和他人發生無套危險性行為,雖然沒有事證證明對方
就是被沈傳染,但他已經著手隱匿、無套性交等,應屬於未遂犯,將沈判處有期徒刑2年7
個月。(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近四年 感染愛滋危險因子統計表 資料來源:疾管署 (僅列當年前三名)106.9.28更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男男間性行為 2050例(85.59%)| 1948例(83.75%)| 1903例(85.14%)| 1891例(84.27)
異性間性行為 217例(9.06%)| 261例(11.22%)| 252例(11.28%)| 277例(12.34%)
注射藥癮者 70例(2.92%)| 81例 (3.48%)| 54例 (2.42%)| 48例(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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