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下屬 算婚外情未遂」法官性騷 免職改罰薪 引公憤
【綜合報導】已婚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被控自二○一二年起對女助理親吻
、追求糾纏,監察院認定他藉勢性騷擾將他彈劾,職務法庭原判決將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
,但陳聲請再審成功,上周三八婦女節當天,再審庭逆轉輕判陳鴻斌罰薪一年約二百一十
六萬元,讓他可保留每月約十八萬元的退休金,判決一出引發各界砲聲隆隆,抨擊司法院
「官官相護」、「把民眾當白痴」,監察院昨也表態將針對罰薪判決提出再審。
針對外界批評,受命法官陳志祥昨首度打破沉默,連番接受廣播、政論節目訪問,他稱:
「我猜陳鴻斌想發展婚外情但未遂,並非性騷擾,行為雖不當,但不到該免職程度。」審
判長林文舟也說,女助理曾自承,答應與陳出遊等互動是想「討好」陳,顯示此案非單純
性騷擾。
河堤旁牽手散步
其中陳志祥在三立《新台灣加油》call out時,仍堅稱這是五名法官的決議,他還跟節目
名嘴姚立明等人唇槍舌戰,姚質疑職務法庭沒傳女方當事人到庭陳述,僅憑陳鴻斌一面之
詞,認定他是想發展婚外情未遂,不是性騷擾,根本是幫陳鴻斌卸責。
這起性騷擾案主角陳鴻斌(六十三歲),原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他被指控二○一
二年十二月間約女助理到政治大學河堤牽手散步,上車後又把頭靠在女助理肩膀談心,甚
至要求女助理閉眼、偷親她左嘴角。
事後女助理要求陳不要再有肢體接觸,陳雖口頭應允,但得知女助理疑與已婚男出遊後,
竟對女助理說:「如果有那種事讓我知道,我絕不原諒妳。」陳還找理由把女助理騙進辦
公室,並扶住門阻止女助理離開。
此事經女助理上臉書抒發心情後被揭露,陳鴻斌因此被監察院彈劾。二○一六年十月,專
門審理法官懲戒的司法院職務法庭,以陳鴻斌有八件不當行為,判陳免除法官職務。陳鴻
斌隨後轉任司法事務官並申請退休,但他另以職務法庭陪席法官黃國忠,曾在司法院處理
他行政懲處案,卻未迴避職務法庭的審理,聲請再審獲准。
保住18萬月退俸
今年三月八日,職務法庭再審結果出爐,改認定陳鴻斌僅強吻女助理、與女助理牽手散步
、阻止她離開辦公室等三件不當行為,考量陳事後「曾幫女助理找對象,深具悔意」等理
由,改輕判他罰薪一年、約二百一十六萬元,讓他可保留每月約十八萬元的退休金,其餘
「短暫擁抱女助理、購物時幫她付帳、買相機送她、邀她上山照相被拒、在女助理的續聘
會上掩飾她的疏失」等五件,不構成不當行為。
判決出爐當天,陪席法官中唯一的女法官謝靜慧,隨即請辭職務法庭職務,謝當時說:「
希望讓被害人知道,不是所有法官都這個看法,這樣我比較心安。」
司法院也稱不妥
判決連日來引發各界痛批,連司法圈內部也不贊同。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昨到立院備詢表
示:「再審判決結果的確不符合社會期待」,會請監院考慮提再審。「法官改革司法連線
」近三十名法官昨聯名投書《蘋果》,直指職務法庭此次「已在司法界引起公憤,改革職
務法庭的呼聲此起彼落」,他們呼籲,兩性平權的「#Me Too」運動仍如火如荼,司法體
制內對此議題更該「must do」。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等人也舉行「司法#MeToo」記者會,痛批司法院自損威信,凸顯法官
社群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流弊。社會民主黨成員陳又新律師等人,拿「官官相護、沙豬現
形」、「自律無能、司改成空」標語到司法院抗議,痛批「把民眾當白痴」,法官對女助
理強吻、擁抱,送東西與幫忙付帳,本來就是不當追求,合議庭認為並非不當行為,簡直
荒謬到極點。
監委首度提再審
民間司改會則到監察院要求再審,董事長林永頌表示:「婚外情是一回事,有沒有性騷擾
是另回事,除非有證據證明女助理是心甘情願,否則硬說婚外情就不是性騷擾,是在講什
麼?」當初負責彈劾的監委王美玉表示,兩次判決結果落差太大將提再審,這也是「史上
頭一遭」監委提出再審案。
司法院官員表示,職務法庭有十二名法官,審判長是公懲會委員長,陳鴻斌案若二度再審
,除判陳罰薪的五名法官須迴避,其餘法官毋須迴避。陳鴻斌及其律師昨聯繫不上,不知
其回應。
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改判罰薪,網友嘲諷「社會根本拿這種司法貨色,沒皮條」、「司法
界垃圾,其來有自,你說這樣的司法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