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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案禁止男同志捐血、呼籲「甲血甲用」 衛福部打臉回應
日前有網友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表示因同性性行為造成愛滋病的可能高
於異性性行為,政府應拒絕曾有同性性行為者捐血,或者應「甲血甲用」,同性戀者所捐
血液,僅能供應給同性戀者使用,此提案在4天內便衝破5000連署門檻。對此,主責機關
衛福部於今(12)日回應,指出不論同性或異性性行為都有感染愛滋可能,而當前法規已
禁止愛滋病患者捐血。
曾過男男性行為者按現行規定「永生不得捐血」,然而衛福部於1月22日宣布,此項禁令
預計最快將於5月就解除,放寬至「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為暫緩捐血」,等觀察1、2年後,
再放寬到「1年間有男男性行為者暫緩捐血」。
稱「要百分之百乾淨的血!」 甲血甲用提案4天衝破5000人門檻
對此,林姓網友於同日於公參平台上發起提案,表示政府應拒絕曾有男男性行為者捐血,
或應「甲血甲用」,即同性戀者所捐的血液,除非經異性戀者同意,否則僅能提供同性戀
者使用;提案內容並呼籲,為愛滋病為難以醫治、並具傳染效果之重症,為保護人類存亡
,若於捐血前驗出愛滋病,政府機關應將病患列管、限制部分人身自由。
該提案於1月22日上線、通過檢核,並於短短4天內,即於26日通過5000人的覆議門檻,贊
同網友也湧入討論區,留下貼文如:「我們要百分之百乾淨的血」、「公共衛生是理性問
題,不是人權問題」、「我認識的大部分男同志人品都不高尚,隱瞞自己有危險性行為的
比例很高」等,但也有反對網友怒嗆:「這麼光明正大的歧視還真是好意思放上來連署
」、「這麼多人附議,國民智商水平堪慮」。
不論異同「都有可能感染愛滋」 衛福部:早已規定愛滋患者不得捐血
主管機關衛福部並於今日回應。衛福部指出,不論同性或異性,只要是不安全性行為,都
有感染愛滋風險,且當前捐血標準已明定愛滋病患者永不得捐血,而懷疑自己感染愛滋者
、2年內曾有與疑似愛滋病患發生性行為者、1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者,以及曾罹患性病
者,皆列為應暫緩捐血對象。
衛福部並說明,國內捐血除捐前問卷調查、面談之外,所有獲捐血液皆會進行檢驗,檢驗
項目包含各類血液傳染疾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第一型、第二型抗體檢驗(Anti-HIV-1/2
)、梅毒血清檢驗(STS)、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檢驗(HBsAg)、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驗
(Anti-HCV)、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抗體檢驗(Anti-HTLV-I/II)等。捐血機構並也提供
良心回電方式,讓自覺可能影響用血安全情形之捐血者,可在捐血後以電話告知。
列舉外國研究反駁 衛福部:務實調整捐血限制,反能降低傳染愛滋風險
衛福部也列舉外國研究報告指出,務實調整捐血限制,其實更能讓男性間性行為者,在面
談時願意坦承是否有過不安全性行為,反而有助於降低血品傳播愛滋病的風險。
衛福部並強調,現行國內檢驗技術提升,核酸擴大檢驗(NAT)能夠將檢驗空窗期從21天
縮短為11天,國內自2013年2月全面施行此項檢驗後,再無因輸血感染愛滋的案例。
危急病患怎麼確定性傾向? 衛福部反駁「甲血甲用」可行性
而對於所謂「甲血甲用」,衛福部表示,除非捐血者坦承,否則縱使透過捐血前的面談詢
,也無法確認捐血者之性傾向,且醫療上需輸血的病患,大多為處在緊急手術或昏迷狀態
下的危急病患,實務上難以徵得病患之意願,恐難以施行。
對於捐血前檢驗出愛滋之病患,應加以列管或適當限制人身自由的建議,衛福部則指出,
目前疾管署為確保血品安全,每日會將新通報愛滋感染者資料,提供給台灣血液基金會進
行列管,不再受理該個案捐血。
近四年 感染愛滋危險因子統計表 資料來源:疾管署 (僅列當年前三名)106.9.28更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男男間性行為 2050例(85.59%)| 1948例(83.75%)| 1903例(85.14%)| 1891例(84.27)
異性間性行為 217例(9.06%)| 261例(11.22%)| 252例(11.28%)| 277例(12.34%)
注射藥癮者 70例(2.92%)| 81例 (3.48%)| 54例 (2.42%)| 48例(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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