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3-13 15:42:01其實法律人本來也就是人
是人就會有慾望 這是正常的
這是法律人懂得怎麼樣運用遊戲規則
把事情往自己最有利的方向解釋
就好像外界認為本案是性騷擾 但他巧妙解釋就變成是發展婚外情未遂而已
這件事只是把潛規則明朗化
像之前PTT某個相關版面就有一個版友分享文章
是去應徵上了律師事務所的助理(她還不是律師)
該律師是一位大律師 德高望重 看起來頗有威嚴的姿態
已婚 而且頗有地位 相當資深 已經是律師事務所老闆
然後她覺得怪怪的 剛上班時那律師就問她有沒有男朋友 過得怎樣
然後會乘辦公室沒有人的時候強行摟抱她 抗拒無效
她覺得很怪異 就問另一個同事務所的學姊 說那個大律師本來就這樣嗎
那學姊很無奈的表示 老闆就是這種人 習慣就好 只是學姊還沒被侵犯到最後一步
考量到家裡不能沒有這份薪水 所以強行隱忍
所以這位學妹嚇了一跳 然後就遞辭呈辭職了
學妹自己也是學法律的 但她沒報案 就單純離職而已
據她的文章說 後來好像又聘了新的女助理...
而且至今也沒爆發出什麼新聞...
所以說 事情本來就是這樣
對錯黑白那條線 其實是浮動的
沒有那麼一定
法官也是官 官字兩張口 上下嘴唇一碰 性質就改變了
這就是法官的威嚴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