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禁男同志捐血?衛福部:異性戀也有愛滋

作者: borondawon (柏融大王)   2018-03-13 19:39:18
日前有網友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表示因同性性行為造成愛滋病的可能高
於異性性行為,政府應拒絕曾有同性性行為者捐血,或者應「甲血甲用」,同性戀者所捐血
液,僅能供應給同性戀者使用,此提案在4天內便衝破5000連署門檻。
對此,主責機關衛福部於今(12)日回應,指出不論同性或異性性行為都有感染愛滋可能,
而當前法規已禁止愛滋病患者捐血。
曾過男男性行為者按現行規定「永生不得捐血」,然而衛福部於1月22日宣布,此項禁令預
計最快將於5月就解除,放寬至「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為暫緩捐血」,等觀察1、2年後,再放
寬到「1年間有男男性行為者暫緩捐血」。
稱「要百分之百乾淨的血!」 甲血甲用提案4天衝破5000人門檻
對此,林姓網友於同日於公參平台上發起提案,表示政府應拒絕曾有男男性行為者捐血,或
應「甲血甲用」,即同性戀者所捐的血液,除非經異性戀者同意,否則僅能提供同性戀者使
用;提案內容並呼籲,為愛滋病為難以醫治、並具傳染效果之重症,為保護人類存亡,若於
捐血前驗出愛滋病,政府機關應將病患列管、限制部分人身自由。
該提案於1月22日上線、通過檢核,並於短短4天內,即於26日通過5000人的覆議門檻,贊同
網友也湧入討論區,留下貼文如:「我們要百分之百乾淨的血」、「公共衛生是理性問題,
不是人權問題」、「我認識的大部分男同志人品都不高尚,隱瞞自己有危險性行為的比例很
高」等,但也有反對網友怒嗆:「這麼光明正大的歧視還真是好意思放上來連署 」、「這
麼多人附議,國民智商水平堪慮」。
不論異同「都有可能感染愛滋」 衛福部:早已規定愛滋患者不得捐血
主管機關衛福部並於今日回應。衛福部指出,不論同性或異性,只要是不安全性行為,都有
感染愛滋風險,且當前捐血標準已明定愛滋病患者永不得捐血,而懷疑自己感染愛滋者、2
年內曾有與疑似愛滋病患發生性行為者、1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者,以及曾罹患性病者,
皆列為應暫緩捐血對象。
https://tinyurl.com/y9266fkt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7-03-13 19:39:00
禁亂肛!!!
作者: bicedb (包莖童子)   2018-03-13 19:40:00
所以禁止捐血啊 馬的低能部
作者: Julian9x9x9 (Leon)   2018-03-13 19:40:00
五樓則是有愛滋菜花梅毒 因為二到四樓常跟他ㄍㄤ肛*
作者: alen0303 (艾倫零參 智商負三)   2018-03-13 19:40:00
五樓真噁....
作者: sorenhuang (Soren)   2018-03-13 19:41:00
說真的,是事實~
作者: Luckmeow (meow)   2018-03-13 19:41:00
衛福部誰回應的不敢署名喔
作者: Mei5566 (5566)   2018-03-13 19:41:00
比例差這麼多要解釋一下啊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18-03-13 19:42:00
比例呢?
作者: pttha (這樣)   2018-03-13 19:42:00
高危險族群就高危險族群,請狂甲們不要拖累全部甲甲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18-03-13 19:42:00
我同意啊,可是你他媽甲甲就是別捐血啦噁心死了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3-13 19:42:00
j4輸血得愛滋的啊,為什麼要增加風險啦幹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8-03-13 19:43:00
這幹話聽幾百次,數據就甲甲最多然後扯一扯講的好像兩邊一樣爛
作者: sober716 (像大樹一樣高)   2018-03-13 19:43:00
恐同崩潰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godofaluba (回到原點)   2018-03-13 19:43:00
衛福部不知道男同志愛滋比率>>>>>>>>>>>>異性戀嗎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8-03-13 19:45:00
689的優質選擇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18-03-13 19:45:00
可是甲甲超過八成
作者: ff20   2018-03-13 19:46:00
甲血甲用啦幹
作者: yogurt0313 (愛草莓)   2018-03-13 19:46:00
雖然我不是同志,反正我是不太想在台灣捐血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03-13 19:46:00
十甲九愛滋
作者: july15250   2018-03-13 19:47:00
文組治國的悲哀
作者: jyeshyang (jyeshyang)   2018-03-13 19:47:00
異性戀的愛滋不是愛滋好嗎 哼
作者: yogurt0313 (愛草莓)   2018-03-13 19:47:00
如果捐個血也要充滿歧視的話啦說實在捐血也沒有什麼好處,合併自找歧視自找罪受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3-13 19:49:00
這不是74是保護自己與他人
作者: bicedb (包莖童子)   2018-03-13 19:50:00
原來這樣就是74 ㄏ
作者: n3551072 (歐文)   2018-03-13 19:50:00
以後甲血都留給那些腦殘高官用,拜託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13 19:51:00
對這改動我覺得沒意見 有影響的部分應該是五年內沒有性行為的甲甲會去捐血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3-13 19:51:00
愛滋潛伏期多久啦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13 19:52:00
啊 你說如果是有問題的甲甲? 那你怎麼規定對這種人來說都沒差吧 本來就良心條款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3-13 19:54:00
不x10的甲甲也無可奈何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8-03-13 19:55:00
樓上你這樣講最該開放捐血的族群是妓女反正良心條款,怎麼風險最低的還不能捐?風險最高的說可以捐
作者: GABA (asdf)   2018-03-13 19:56:00
不能說他錯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13 19:57:00
我覺得妓女只要超過空窗期的時間都沒有性行為 要捐我也是沒意見啊 只要血沒問題就沒差
作者: yogurt0313 (愛草莓)   2018-03-13 19:59:00
這不是歧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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