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表示因同性性行為造成愛滋病的可能高
於異性性行為,政府應拒絕曾有同性性行為者捐血,或者應「甲血甲用」,同性戀者所捐血
液,僅能供應給同性戀者使用,此提案在4天內便衝破5000連署門檻。
對此,主責機關衛福部於今(12)日回應,指出不論同性或異性性行為都有感染愛滋可能,
而當前法規已禁止愛滋病患者捐血。
曾過男男性行為者按現行規定「永生不得捐血」,然而衛福部於1月22日宣布,此項禁令預
計最快將於5月就解除,放寬至「5年內有男男間性行為暫緩捐血」,等觀察1、2年後,再放
寬到「1年間有男男性行為者暫緩捐血」。
稱「要百分之百乾淨的血!」 甲血甲用提案4天衝破5000人門檻
對此,林姓網友於同日於公參平台上發起提案,表示政府應拒絕曾有男男性行為者捐血,或
應「甲血甲用」,即同性戀者所捐的血液,除非經異性戀者同意,否則僅能提供同性戀者使
用;提案內容並呼籲,為愛滋病為難以醫治、並具傳染效果之重症,為保護人類存亡,若於
捐血前驗出愛滋病,政府機關應將病患列管、限制部分人身自由。
該提案於1月22日上線、通過檢核,並於短短4天內,即於26日通過5000人的覆議門檻,贊同
網友也湧入討論區,留下貼文如:「我們要百分之百乾淨的血」、「公共衛生是理性問題,
不是人權問題」、「我認識的大部分男同志人品都不高尚,隱瞞自己有危險性行為的比例很
高」等,但也有反對網友怒嗆:「這麼光明正大的歧視還真是好意思放上來連署 」、「這
麼多人附議,國民智商水平堪慮」。
不論異同「都有可能感染愛滋」 衛福部:早已規定愛滋患者不得捐血
主管機關衛福部並於今日回應。衛福部指出,不論同性或異性,只要是不安全性行為,都有
感染愛滋風險,且當前捐血標準已明定愛滋病患者永不得捐血,而懷疑自己感染愛滋者、2
年內曾有與疑似愛滋病患發生性行為者、1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者,以及曾罹患性病者,
皆列為應暫緩捐血對象。
https://tinyurl.com/y9266fkt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7-03-13 19:39:00禁亂肛!!!
作者: bicedb (包莖童子) 2018-03-13 19:40:00
所以禁止捐血啊 馬的低能部
五樓則是有愛滋菜花梅毒 因為二到四樓常跟他ㄍㄤ肛*
作者:
alen0303 (艾倫零參 智商負三)
2018-03-13 19:40:00五樓真噁....
作者:
Mei5566 (5566)
2018-03-13 19:41:00比例差這麼多要解釋一下啊
作者:
hogu134 (可愛的表情^^)
2018-03-13 19:42:00比例呢?
作者:
pttha (這樣)
2018-03-13 19:42:00高危險族群就高危險族群,請狂甲們不要拖累全部甲甲
這幹話聽幾百次,數據就甲甲最多然後扯一扯講的好像兩邊一樣爛
作者:
sober716 (åƒå¤§æ¨¹ä¸€æ¨£é«˜)
2018-03-13 19:43:00恐同崩潰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godofaluba (回到原點) 2018-03-13 19:43:00
衛福部不知道男同志愛滋比率>>>>>>>>>>>>異性戀嗎
作者: ff20 2018-03-13 19:46:00
甲血甲用啦幹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03-13 19:46:00十甲九愛滋
作者: july15250 2018-03-13 19:47:00
文組治國的悲哀
作者: jyeshyang (jyeshyang) 2018-03-13 19:47:00
異性戀的愛滋不是愛滋好嗎 哼
如果捐個血也要充滿歧視的話啦說實在捐血也沒有什麼好處,合併自找歧視自找罪受
作者: bicedb (包莖童子) 2018-03-13 19:50:00
原來這樣就是74 ㄏ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13 19:51:00對這改動我覺得沒意見 有影響的部分應該是五年內沒有性行為的甲甲會去捐血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13 19:52:00啊 你說如果是有問題的甲甲? 那你怎麼規定對這種人來說都沒差吧 本來就良心條款
樓上你這樣講最該開放捐血的族群是妓女反正良心條款,怎麼風險最低的還不能捐?風險最高的說可以捐
作者: GABA (asdf) 2018-03-13 19:56:00
不能說他錯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03-13 19:57:00我覺得妓女只要超過空窗期的時間都沒有性行為 要捐我也是沒意見啊 只要血沒問題就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