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再審/受命法官上節目越描越黑 法官協會要求評鑑
2018-03-14 01:06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已婚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遭拔官,他提再審,職務法庭改判罰俸
1年(約216萬元),保住法官身分,引發議論。受命法官陳志祥12日接連上廣播、電視節目
說明判決,卻說出「本件不是性騷擾」、「不迎合輿論的判決才顯法官的偉大」等語句,
法官協會今凌晨聲明,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陳志祥評鑑,以求自律。
法官協會表示,在司法院職務法庭再審案件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之際,職務法庭的陳志祥法
官一再接受廣播、電視等媒體訪問,雖力圖澄清見解,但諸多發言內容,均有造成被害人
再度傷害之可能。協會嚴正要求陳立即停止對外發表此類言論,且請求對陳進行法官評鑑
,自律是否有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情事。
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有8項行為惹議,但職務法庭認定在辦公室內短暫擁抱、幫女助理
付帳、送相機、邀請女助理上山被拒、在續聘會議上掩飾女助理疏失等5項不構成懲戒事
由,另外3個行為雖須懲戒,但應罪刑相當、符合符合比例。
受命、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認為判決公允,他說「法官不會是笨蛋」,本件根本不是性騷
擾,也不是利用法官職權脅迫女助理,「法官是人不是神」,過錯未重到須剝奪法官身分
。言論一出,包括社民黨、民間司改會等團體砲轟連連。
職務法庭合議庭選在3月8日婦女節宣判,陪席的女法官、高院庭長謝靜慧不滿合議庭組成
有違法疑義,甚至未傳遭性騷擾的女助理出庭,宣判當天辭去職務法庭法官一職。在各界
抨擊聲中,司法院13日晚間決定將現有一級一審的職務法庭,朝二審制改進。
受命法官陳志祥一天連上3個節目說明案情,但陳鴻斌案的判決書卻遲遲未完成,也引發
外界不滿,質疑他「有時間上節目自清、沒時間寫判決」。有法官抱怨,職務法庭為「袒
護」一個性騷擾法官卻賠上司法聲譽;也官員劃清界線,說「這屆的職務法庭法官不是司
法院長許宗力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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