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底下推文就知道奴才終究是奴才,
而且自己以當奴為傲,還覺得別人也只能一起來當奴才,
難怪民進黨專搞你勞工來討好財團,這些人就賤嘛...
到職三個月不該懷孕,哪條?
當老闆的可以到處去開查某,女員工就不準跟人行房嗎?
要說她是故意的,那就證據拿出來,
拿不出來,憑什麼嘴人?
奴才們覺得資方很可憐,被有心人士削了,
那怎麼不去怪蠢資方的面試機制,連這種人都篩選不掉
要不要立法,面試應提供驗孕試紙做為面試標準流程?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到職3個月懷孕了 通知公司隔天就被開除
: 《聯合報》報導,桃園市陳姓婦人104年12月下旬到一家通運公司擔任行政助理,3個月後
: 懷孕,她向主管報喜訊「我懷孕了」,希望換較簡單工作,結果隔天就遭公司以「不能勝
: 任工作」資遣,她以公司「懷孕歧視」申訴,市府調查後認定違反性別平等法,裁罰30萬
: 元。
: 通運公司不服,打行政官司,主張陳女還在試用期,因無法熟悉作業和倉儲系統等客服業
: 務、英文能力不佳,是試用3個月期滿後,以「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並非懷孕歧視,主
: 張免罰。法官審理時,市府表示,陳女曾親自操作公司作業系統,並非如公司所說不會使
: 用,且是在告知主管懷孕後的隔天就被公司資遣,顯然是針對陳女懷孕所做的解僱,主張
: 裁罰無誤。(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14/1314284/
: 備註: 依台灣習俗,三個月才會告訴別人自己已有身孕。
: 然後要換比行政助理更簡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