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見獵心喜的很好笑,
閱讀能力不知道是不是有問題。
看看阿龍怎麼說好嗎?
林佳龍表示,合作備忘錄並不是正式簽約,而是對針對後續的審查、評估提供行政協助。
林佳龍說:『(原音)這投資案只是一個開始,也就是進入一個評估,我們會提供經濟部投
審會、環評程序,算是進行投資的意願。至於他技術能力怎樣、籌資情況,這是他們要去
做的,也會經過我們政府所有很嚴格程序審查,所以不是說我們有出資或這案子已經定了
。』
再說,1000億是人家來投資台中,
不是市府出資,
怎麼會有浪費人民納稅錢的問題?
MOU就只是備忘錄&意向書,
沒有實質法律效益啊,
這件事台中市府不過就輸了面子而已,
如果這案子真的那麼嚴重,
要參選台中市長那位花雕雞阿姨為什麼到現在都沒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