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性騷被害人沒話語權? 司法院要查陳志祥
2018-03-14 21:07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已婚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而遭免職,他提再審,職務法庭改判罰
俸1年,陳得以保住法官身分,判決引發抨擊。受命法官陳志祥上廣播、電視節目為判決
辯護,還說出「我被稱為恐龍法官,那全中華民國大概幾乎都是恐龍法官了」,不但挑戰
國人容忍度,也惹怒司法圈,司法院表示將檢視陳在節目的發言,如有違背法官倫理規範
,將採取必要的職務監督,維持法官紀律。
除了法官協會凌晨聲明請求對陳志祥進行評鑑外,司法院今也表示將監督他職務。
法官的言論自由雖然受保障,但發表具爭議性的言論,仍然踩到紅線,法界人士認為,陳
並不是以個人身分上節目,而是以懲戒案的受命法官參加,民眾都認為他是司法的代表,
聽到「我猜陳鴻斌想發展婚外情但未遂」、「本件不是性騷擾」、「不管外界怎麼講,我
們認定他不是性騷擾,就不是」等言論,對司法信心大減。
一名法官批評,遭性騷擾的女助理根本沒有話語權,陳志祥卻上節目大抒己見,對被害人
來說根本不公平。而職務法庭在審理陳鴻斌案時,也沒有傳女助理出庭,單憑書面證據就
認為8項證據有5項不構成性騷擾事由,直接幫陳「減輕」懲戒,也讓外界詬病袒護。另一
名法官也質疑,即便陳鴻斌「想發展婚外情未遂」,對女方來說就不是性騷擾?
法官倫理規範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
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另外也規範「法官不得揭露或利用因職務所知悉之非公開訊息」
,不少法官不認同陳志祥的性平觀念,抱怨整個司法信譽接連陪葬,讓司法院不得不正視
自家人與國人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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