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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正名公投 台難參加國際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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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5日 04:10 旺報 記者呂佳蓉/台北報導
14日上午中選會舉辦「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會」全國性公民投票聽證會。外交部表示,若本公投案經公投通過,有可能牴觸1981年的《洛桑協議》,相關機關有無法執行公投結果的疑慮。中華奧會副主席蔡賜爵會後表示,在敏感時刻,體育人員應該在最沒罣礙下參加國際賽事,中華奧委會應製造有利環境。
中選會昨日舉行的聽證會議題有三,分別為本案是否屬重大政策之創制事項、本案是否合於《公投法》第2條第2項之規定,與本案是否屬諮詢性公投。包括提案人代表前奧運選手紀政,還有有關單位如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陸委會,與中華奧委會等代表與人士皆出席。
外交部︰公投牴觸洛桑協議
外交部表示,關於此公投案是否屬於重大政策的標準,由於中選會是獨立機關,外交部會尊重中選會。外交部指出,在《洛桑協議》,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跟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協議依「CHINESE TAIPEI」的名義參與奧運與相關國際運動賽事。由於《洛桑協議》是屬我國與國際奧會簽署的國際文件,因此對雙方都具拘束力。若公投案通過,外交部認為可能會有牴觸該協議的疑慮,而導致相關機關無法執行公投結果。
中華奧會 重視國際參賽權
旁聽後的蔡賜爵則指出,正名公投是否屬於重要議題,站在奧會的立場而言是專業問題,不予置評。而《公投法》是否會牽涉到2020年奧運會或其他國際賽事,中華奧委會作為我國對國際奧會的窗口,也是去年8月31號立法院《國家體育法》通過後,以「中華奧會」明訂為國際體育組織窗口的立場,他們重視選手在國際競技場參與的權利與義務。
中華奧委會副祕書長李玉芳在聽證會發言上指出,中華奧會為國際奧會承認的正式窗口,此公投提案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中華奧會會在國人的共識形成,以及假若政府確認有此政策交付下,適時適地的去做反應。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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