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llens (ALLENS)
2018-03-15 15:05:35這個小弟來簡單講一下
特留分 基本上應該就是
假設有ABCD四個子女
媽媽全都給A,結果 BCD出來說 不公平!
雖然BCD 都沒奉養 沒照顧 ,都很不孝好了啦!
就是不孝到很誇張!
但是特留分 最後B C D 都還是可以拿到
1/4*1/2=1/8 這是法律規定的
除非 媽媽還沒走的時候 全部都【贈與】給A
這樣 BCD 就沒得拿了
但是...
媽媽每年超過220萬 贈與額度 還要給國家贈與稅
這樣A就全都拿走了! BCD也沒辦法叫了!
※ 引述《rick102233 (rick102233)》之銘言:
: 中時
: 桃園賴姓老婦生前育有7名女兒和一名小兒子,過世留下近億元遺產,不過獨子曹男提出
: 賴婦遺書指出,母親認為七個姊姊都不孝,主張繼承所有財產,姊姊與弟弟打官司爭遺產
: 。
: 據判決書,賴婦與丈夫曹男名下有不少土地,經濟富裕,賴婦連生7名女兒後,家中總算
: 添了一男丁,因此曹男夫婦特別寵愛獨子。賴婦7名子女長大後各自出嫁,除了長女、三
: 女多年前過世,另五女、六女分別嫁到花蓮、美國,返家路途,其他女兒皆定期探望雙親
: 。
: 賴婦獨子主張,母親晚年重病,姊姊們非但漠不關心,還恐嚇看護不得照顧母親,稱其餘
: 姊姊都遺棄老母,唯有他一人隨侍在側,曹男另外提出母親幾年前所立下的遺囑,「因女
: 兒們都沒有來看我,我的財產不給女兒們繼承。……」
: 姊姊們則指稱弟弟從小備受父母寵愛,父親2007年過世前,就把土地全都留給弟弟,不料
: 母親2015年過世,也把遺產獨留給弟弟,她們不服,打官司請求特留分。
: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遺囑所指「女兒們都沒來看我」,並無「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
: 辱情事」要件,不符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原因,賴婦所立遺囑顯已侵犯其他女兒特留分,
: 法官判決曹男姊姊算好實際財產範圍,再打官司向弟弟討回遺產。
: 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315000002-260402
: #女兒沒反駁兒子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