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瑞德:你侮辱正義鬥士就不行

作者: s05handsome (hsl)   2018-03-17 00:13:42
https://goo.gl/z3xS8P
這篇談談邏輯,用瑞德哥罵黃安台灣之恥來談談瑞德哥自己被罵嘉義之恥
別人罵妳造謠,嘉義之恥,你要全嘉義的人一起來證明妳不是嘉義之恥,只有有人不認為
,R大就是造謠
同理,妳罵黃安台灣之恥,是不是也要全台灣的人一起來證明,只要有人不認為,那妳也
是造謠
簡言之,R大這句話至少一定一半對,
妳如果不是嘉義之恥的話,妳就是造謠黃安台灣之恥,R大不算造謠
反之你如果是嘉義之恥的話,那R大也不算造謠
不管怎樣,瑞德哥這句話一出,其實棋已經輸一半了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 政論節目知名時事與政治評論員
作者: pp9960   2018-03-17 00:14:00
作者: jccherng (jc)   2018-03-17 00:16:00
作者: jiern (jiern)   2018-03-17 00:16:00
上法院法官會說 今天是王瑞德跟你的官司 與黃安無關 請舉出
作者: mydick30cm (我愛念書)   2018-03-17 00:17:00
不要吉我
作者: jiern (jiern)   2018-03-17 00:17:00
跟這案件相關事證做出說明
作者: chudly   2018-03-17 00:18:00
原原po 花個p 幣辦個王瑞德是不是嘉義之恥的投票來背書一下就可
作者: jiern (jiern)   2018-03-17 00:18:00
不要 一定會被告
作者: chudly   2018-03-17 00:19:00
名嘴這種公眾人物可受公評,只要不是很明顯的哪告的成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8-03-17 00:19:00
這傢伙也會上PTT的
作者: chudly   2018-03-17 00:20:00
ji 你是說辦投票會被吉?
作者: jccherng (jc)   2018-03-17 00:20:00
王瑞德不是出生新北嗎?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8-03-17 00:20:00
正?????義?????鬥?????士?????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8-03-17 00:21:00
王瑞德最好有把握,不然成為法院認證,終身成笑柄。
作者: rpp1 (jeff lee)   2018-03-17 00:21:00
這斯柯黑氣森森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8-03-17 00:21:00
一半? 你怎麼知道?
作者: Sammy0820 (Sammy)   2018-03-17 00:22:00
作者: bakaka (阿益)   2018-03-17 00:27:00
支持黃安的是什麼咖?
作者: jiern (jiern)   2018-03-17 00:28:00
有的人提告不管告不告的成 反正用刑法公然污辱告 告爽他也好 檢警就要跑後續流程 看FB 王瑞德感覺在氣頭上 怕會再找一些人提告 我只是路人甲 沒必要參戰
作者: chudly   2018-03-17 00:29:00
就是亂網友跑法院也雙就是了,如果每個網友都在全台各地告他誣告呢?
作者: jiern (jiern)   2018-03-17 00:29:00
用王瑞德是否算嘉義人 就等同幫忙解套誣告要看檢察官 通常誣告很難成案所以才會有人提出修法 把一些濫訴刑法 像公然污辱列為民事避免民眾濫訴
作者: zero12395 (雞腿的滋味)   2018-03-17 00:44:00
有道理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0:44:00
為了打王柯粉居然連黃安都挺得下去 真不簡單
作者: vow70 (許願)   2018-03-17 00:46:00
哪裡有挺黃安了?柯黑連中文字都不會看了嗎?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0:46:00
樓上這只是邏輯推論別說你看不懂回gr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0:48:00
我是覺得沒什邏輯啦 首先任何人都不可能被所有人否定 所以那個所有的條件是原PO自己加上去加爽的有點像任何數乘上0都=0的概念 問題是1不會因此=2那扣掉這個不可能的條件 大多數人會不會覺得黃安是嘉義之恥 換成王瑞德呢 我相信答案是不同的
作者: Oceanss (oc)   2018-03-17 00:51:00
柯黑比較像除了擋人財路的柯p不挺,其他都挺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0:52:00
另一方面 除非柯粉為了這個願意挺黃安 不然你也無法證明這個理論成立會覺得這篇文章有邏輯實在是很奇怪的事至於污告 只要沒有偽造事實大概就不會成立但是即使不成立當然也還是可以告 就像訟棍告的東西往往也不會符合構成要件一樣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00:00
那麼你認為red說黃安是xx之恥是造謠還是事實黃安如果也去控告會不會贏
作者: zebra7   2018-03-17 01:01:00
症疫逗士 這我就信
作者: lsslz   2018-03-17 01:02:00
推最後一句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02:00
難道黃安找不到認為他不是的,那這樣red是否是造瑤?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1:05:00
首先 像這種主觀的東西其實刑法上不是用找不找到人願意背書這樣的方法判定 所以其實RED的說法也怪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05:00
法律我不懂我就說邏輯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1:06:00
怪的 應該會用社會一般多數人可以認可來判斷那以嘉義人為客體來講 黃安的部份相對毋庸置疑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07:00
所以了那是法院判定這裡談的是邏輯不可能比例原則要用投票嗎肯定法院心證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1:09:00
法理上照理說心證也不得違背經驗法則不過其實在一開始討論那篇我也講過了 其實我覺得王贏的機會不算大 一般應該會不起訴那個罵RED的人主張釋509就好了只是邏輯上 除非你願意相信嘉義人一樣會挺黃安不然看不出原命題有何好類比之處刻意把不同的支持比例代換成不可能沒有人 那不是很刻意要幫黃洗白嗎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20:00
我覺得你又繞回去了黃安大家自有評價同樣red大家也自有評價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1:21:00
所以柯文哲自有評價賓拉登也自有評價 我可以說賓是獨裁者我也可以說柯是 應該沒有這種道理吧反正兩個一定都有支持者所以可以類比 這樣嗎?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23:00
那是你的看法尊重難到我叫你換想法你就換嗎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1:23:00
那些主詞形容詞你隨便自己代換喜歡跟討厭的人應該比較能理解這個叫謬誤不叫邏輯了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24:00
。。。你覺得是就是吧阿對了我想到就酸你說柯獨裁或賓辣等我想阿伯是不會吉你的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8-03-17 01:36:00
他可以告啊 想讓法院認證就來你不如說阿拉花瓜會來找我我比較怕
作者: qq68 (qq)   2018-03-17 01:43:00
Red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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