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台灣離婚如果無法達成協議,
就要打官司訴請離婚。
法官如果看雙方都沒有繼續維持的意思,
多半會准離。
但有時候覺得理由太爛,
其實沒什麼問題,
就會判不准離。
那被判不准離之後,
夫妻之間在幹麻?
感情會回溫嗎?
還是馬上再打一次?
有沒有八卦?
作者:
al623al (LogiK120)
2017-03-17 11:08:00回去修幹啊 不然勒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8-03-17 11:09:00離婚不一定要打官司 可以協議離婚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3-17 11:14:00雙人床中間隔著一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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