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依照真的「傳統」
女兒不是沒分到財產
是早就分完了,簡單說就是「嫁妝」
所以才會有「好男不吃分家飯,好女不穿嫁時衣」的說法
因為女兒早就把該分的分完了
當然就不能回家和兄弟們爭產
分多少呢
大約是兄弟們的「一半」
比方說一個兒子可以分到一百萬
女兒出嫁的時候就理論上就可以帶走五十萬
但嫁出去以後就真的是人家的人了
除了偶爾,比方說每年初二可以回娘家以外
以後父母的照顧統統都是兒子的事了
聽起來很公平吧,兒子多拿,但也要付起最多照顧父母終老的責任
以上是傳統的做法
但我們看不出來這個媽媽有沒有自助餐式做法
該給的嫁妝沒給,但卻要求不能回來分產
但我覺得啦,但凡做媽媽的公平一點,女兒也不會願意撕破臉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