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3月17日
2.完整新聞標題:
為了30元停車收費單 老翁罵人代價6萬5千元
3.完整新聞內文:
為了30元停車收費單 老翁罵人代價6萬5千元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8416
自由時報2018年3月17日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71歲蕭姓男子以不滿停車收費單掉地上,為了僅30元的收費單
,大罵張姓女收費員髒話,還涉嫌拿雨傘戳張女,揚言開車輾人,張女怒告蕭男,高雄地
院審結,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傷害罪,判決執行拘役65天,若易科罰金約6萬5000元。
張姓女停車收費員於去年6月在鼓山區凹子底停車場,對蕭男開停車收費單30元,蕭男不
服找張女理論,不僅三字經問候對方,還拿雨傘戳張女胸口,揚言開車輾人,令張女心生
畏懼,報警提告,蕭男否認犯行,反指因張女把計時收費單丟地上,才會引發不滿、質問
張女。
蕭男辯稱只是自言自語,罵髒話是因對方對著他錄影20分鐘,又把單子丟在地下,才爆粗
口,堅稱當天下雨,腋下又夾著雨傘,沒法打架。
張女指控,案發過程錄影僅1分鐘,因對方罵她三字經,還拿雨傘頂人,不時揮舞雨傘,
還揚言「拎爸開車來給你輾過去,拎爸呼你死」,令她害怕,況且是為交通局收費,並非
自己花用,堅持討公道、不撤告。
法官當庭勘驗張女當時手機自拍,認為蕭男與張女的對話,足以認定張女遭侮辱、恐嚇事
證,判蕭男拘役65天,可易科罰金6萬5千元,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8416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