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ie81416 (上等菜兵)》之銘言:
: 噹噹噹
: 究竟正式施行會不會再度擴大評分範圍呢~~~?
: 我們來看看中國2010年試辦社會信用時的情況:
: 聯結:http://www.wenming.cn/syjswmq/zxjyzl/gddt/201307/t20130712_1342670.shtml
: 先講結論
: 這個試辦當初引起很大的爭論
: 因為它把小道不繳電費都列進扣分依據了
: 後續怎樣我不知道啦
: 不過既然試辦都這樣搞
: 正式辦會很困難嗎?
: 我是不信啦
1、討論都應該有範圍。
現在是你國媒體報導3月16日發改委出的文件的相關新聞。在報導中歪曲解讀。
當然要在圍繞發改委的相關文件進行討論。
離開文件,反正也許有、也許沒有,以後也許發生、也許不發生。沒有任何意義。
2、你貼的是江蘇省一個縣自己在2013年自主改革的措施。本身就沒有代表性,也不代表
中國國家意志。
蔡英文推出個南向的理念,你鄉政府自己按照南向推出的創新措施,就代表台灣官方態度?
3、就我個人觀點。不繳電費不是小事。本來就是失信行為。
你使用電,本身就已經形成債務關係,就應該交電費。
失信的,讓他在社會上不能進行奢侈消費和資產買賣,本身無可厚非。
之所以有這個失信懲戒的方式,恰恰是因為不能強制剝奪失信人員的正常生產生活,所以
只能從飛機、高等級火車、開辦公司、不動產買賣等方面進行限制。讓失信人員不方便,
趕緊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