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我跟你說啊,
這種案件有87%是不起訴的。
記得好幾年前,
我在某新聞底下評論了某一個號稱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
然後在某學店大學當教授的法律系教授。
然後我就被告惹ㄦ
但也是不起訴,給你參考。
真的怕的話,
相關判例找一找一併送給檢官。
替他做好作業他會感激你的。
※ 引述《chsiung (幸福城市cao_hsiung)》之銘言:
: 本人之ptt帳號 chsiung
: 目前就讀北部某大學二年級
: 於2018.3.17 即昨日 晚間對於資深媒體人 王瑞德
: 惡意言詞批判 經多數網友私信呼籲 再經敝人深自自省
: 認為確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範疇
: 先前因敝人自恃聰明
: 以為網路享有言論自由 躲在虛擬帳號後面
: 而恣意地批評到王瑞德您個人
: 造成您的名譽遭到嚴重之詆毀 我因此深感不安
: 我在此業經深夜反省
: 認為之前之言論 台灣之恥、垃圾政客、言論練肖話 等等
: 確有不妥和極不恰當之處
: 也不應濫用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
: 懇請您不要對我提告
: 我只是個大學生
: 實在無法承擔此種曠日廢時金額龐大的訴訟和壓力
: 我也會將我先前的po文刪除 以示我的誠意
: 此篇拜託幫高調 每五推10p 推「知道錯就好了 希望瑞德兄大人有大量」發到爆
: 明天睡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