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汙水下水道工程活埋工人 包商未設擋土牆判6月徒刑
桃園市水務局發包的汙水地下道BOT計畫案,去年4月在蘆竹區發生工安意外,承攬的榮富
公司未依規定設擋土牆,導致土石兩度崩塌,劉姓工人慘遭活埋送醫不治,榮富被依職安
法開罰10萬元,張姓負責人、陳姓工地主任各被判處6個月。
檢方調查,榮富公司為汙水下水道BOT案下游承包商,張姓負責人在2016年12月得標後,
負責蘆竹區汙水管線工程第一期擴增工程,現場由陳男擔任露天開挖及擋土支撐作業主管
,且依規定垂直開挖深度達1.5公尺就應設擋土支撐避免崩塌。
但去年4月施工期間,由於汙水管必須穿越自來水管下方,怪手已經將管溝挖到深達2.7公
尺,陳男在做管線銜接時,另名劉姓工人(56歲)則從汙水管深度1.6公尺處,以移動梯
要走過去幫忙,未料突然發生2次土石崩塌。
劉遭到大量土石掩埋,陳則摔落所幸只有輕傷,消防到場後緊急開挖,但劉全身被石塊、
泥土重壓,全身多處骨折送醫後仍因窒息併呼吸衰竭死亡;勞檢單位當時也介入調查,並
勒令現場停工。
法院認為,張姓負責人明知現場開挖深度超過1.5公尺,卻未設擋土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
法,在現場的陳姓主任也未盡督導之責,依過失致死罪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
罰金18萬元,另科罰榮富公司10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37640 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