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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性侵媽媽」判16年鞭刑18下
天理難容!新加坡一名35歲男子阿明(化名)竟在家中性侵親生母親,被逮後他還謊稱只
是喝醉「想看母親私處」,否認犯行,但法院不採信他的說法,14日判他須入獄16年、鞭
刑18下。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阿明在5年前的某天凌晨,於母親熟睡時偷襲,用身體壓住她,
親吻母親胸部,強逼「抓鳥」。他的母親嚇得花容失色,不斷哭喊、 掙扎,卻仍遭兒子
性侵得逞,過程長達4小時。直到清晨6時,身心傷痕累累的母親衝出門,逃到媳婦家中,
事後並將質問兒子的對話錄下,一狀告上法院。
阿明被逮後否認犯行,表示當晚因為喝醉了,才會掀開母親的裙子看私處。阿明的辯護律
師則說是對方蓄意誣告,稱阿明早被家人視作眼中釘。
對此,阿明母親方面駁斥這個說法,認為若沒有性侵發生,母親怎會對親生骨肉作出如此
嚴重指控,雙方還撕破臉、互簿公堂。阿明的繼父也說,若不想與阿明住同一屋簷下,大
可用吸毒就可把他趕走,沒必要用「性侵」如此大的罪名。最後司法委員考量雙方說詞,
判處阿明有期徒刑16年,還有18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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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是新北,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