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引起的租屋糾紛,經常在報章媒體、社群網站上見到,
吸菸者守護自己抽菸的「權利」,房東為了不吸菸房客的「權利」
或是房屋品質把關而產生對立。在雙方立場不同,
又必須不違反法律比例原則的情況下,租屋內抽菸的問題至今仍是個無解的社會議題。
香菸產生的二手菸、三手菸,是造成旁人健康危害的主要原因,
焦油、菸灰則是造成室內天花板、牆壁變黃的主要成分。
而「電子煙產生的蒸氣中,沒有二手菸、沒有三手菸,更沒有焦油、菸灰。」
若房客能用電子煙取代香菸,不也幫了房東和其他房客一個大忙嗎?
有沒有台灣不能用電子煙解決租屋抽菸問題的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