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公家機關工作的人都知道,辦活動不可能隨心所欲,
說經費使用要走繁複的程序,要結合地方團體需求,這些都能接受,
但是呢,經過數次活動經驗,活動重點總是不在參加的民眾,
老是糾結在有沒有邀請里長,1次2次3次4次5次通知,
要給里長漂亮的胸花,里長覺得一定要有紅布條,
里長座位誰跟誰不能坐一起,大牌里長在前面,小牌里長在後面,
每個里長意見不一樣,同一個里長意見初一十五也不一樣,
奉勸剛考上或是還在考試的人,分發到地方公所辦活動,
搞好里長就已經完成9成(搞完大概也沒時間沒心情好好規畫活動內容)。
綜合意見的重要性程度大概是:
承辦人的意見<長官意見<上層機關意見<<<<<<里長伯、里長嬤意見。
既然都要辦給里長,就大方辦個給里長的活動阿,然後又不敢,
欺騙自己是辦給民眾,然後民眾不參加,都叫同事去拉人參加,
擺明這種活動就是沒有吸引力,然後每年例行計畫又一直重複是怎樣,
淘汰不適合的活動把經費規劃新類型活動難道不好嗎,
然後每年又困在相同的問題當中,內容永遠都是那101款,
最後致詞完、拍照完、經費核銷完(要花光光唷,不然要檢討你),
過去了,又開始準備給里長們的下次公關活動了。
下次將分享公務員的主要業務,開會、影印、填報表、寫報告、陪笑。
公務員不是沒專業,是這體系不討論專業,唉唉,
考試院看到麻煩把考試改一改,這體系要的只是記錄員跟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