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
盧秀燕政治獻金流向自家人公司 不違法但有道德風險
本刊接獲爆料,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歷屆選舉的政治獻金用途玄妙,尤其花在選
舉宣傳支出時,有超過一半的錢都流向特定兩間傳播公司——羚羊和忽必烈。
特別的是,這兩家公司是盧的家人開的,疑似「左手拿給右手」洗錢,把外人
捐的錢放入自家口袋。
爆料者指出,忽必烈公司登記地址在台中市博館路九十二號四樓,正好就是盧
秀燕服務處,而且忽必烈董事長廖瑞芳、經理人廖瑞華,就是廖述嘉的姊姊,
更令人側目的是,羚羊公司董事長盧秀玲,就是盧秀燕的妹妹。
盧秀燕與羚羊、忽必烈公司的關係親密,逾半的政治獻金宣傳支出落入自家人
口袋,是否涉嫌中飽私囊?
一名熟悉政治獻金法的政壇知情人士表示,該法僅限制政治獻金的用途不得從
事營利行為,對於支出並沒有利益迴避的規定,因此盧沒有違法問題,只是社
會觀感不好,而且也有政治道德上的風險。
知情人士指出,政治獻金法的立法意旨主要是在規範捐款方,例如對同一個擬
參選人,每年個人僅能捐十萬元、企業僅能捐一百萬元,以避免利益輸送的問
題,對於政治獻金如何使用,相關規定則不多,反而形成漏洞。
該人士也說,如果真的要洗錢,透過人頭公司,可開設浮報金額的假發票,僅
需多支付一點點稅金即可,剩下的錢流向何方,外界就不得而知,這從公開的
財產申報資料是看不出來的。
該人士說,政治獻金若有剩餘,可支付當選後和公務有關的費用、捐贈政治團
體或所屬政黨、捐贈公益慈善團體,或留做下次選舉之用,但四年內沒用完就
須繳庫,所以大家都會盡可能善用每一分錢。
該人士表示,多數候選人其實入不敷出,有能力從中洗錢的人,一定是募款能
力非常好的候選人。
(撰文:鄭宏斌)
http://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391750
依法申報支出 何須過度揣測?
盧秀燕委員無罪 切勿未審先判!
爆料者無非是自己心虛 可笑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