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孕「一條線」出包 藥師臉上三條線
蘋果日報(更新:網友意見)
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2016年底擔心懷孕,到藥局買驗孕卡使用後顯示「一條線」,
以為沒懷孕,因此再買服用事後避孕藥服用,不料事後發現已懷孕9周,
結果擔心胎兒健康而墮胎。
林女除投訴電視台,更控告女藥師違反《藥事法》、業務過失傷害等罪。
新北地檢署認定驗孕卡無法準確驗出有無懷孕,也無法證明避孕藥傷害小孩健康,
但藥師在沒有處方箋下販賣避孕藥,已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昨將藥師起訴。
至於林姓藥師反控林女投訴電視台涉嫌妨害名譽部分,
檢察官考量林女接受婦幼診所陳姓醫師診治,得知吃事後避孕藥有可能影響胎兒健康,
可見投訴內容已經過可信的查證,因此將林女不起訴。
起訴指出,2016年12月底,年約30歲的林女擔心懷孕,到藥局跟林姓藥師購買驗孕卡,
使用結果呈現「一條線」,經林姓女藥師說明沒懷孕後,再買事後避孕藥服用,
不料隔年1月林女身體不適,前往婦幼診所檢查才知已懷孕9周,
最後經醫師提醒她懷孕期間服用安眠藥、事後避孕藥,可能會影響胎兒健康,
因而決定接受人工流產。
事後林女向三立電視台投訴:「我自己的疏忽,然後我殺了我自己的小孩…」、
「因擔心藥影響胎兒,只能拿掉」,並指林姓女藥師所賣驗孕卡品質不佳,
以及事後避孕藥可能傷害胎兒健康,控告藥師違反《藥事法》、業務過失傷害等罪,
林姓女藥師則辯稱林女是常客,且先前曾買驗孕筆及避孕藥,因此反控林女妨害名譽罪。
檢察官考量驗孕卡或驗孕筆會受限使用者體質、使用方式等因素,
無法保證準確驗出有無懷孕,何況該懷孕卡外包裝也有註明準確率無法百分百,
且藥師在避孕卡顯示「一條線」未懷孕之下,才賣事後避孕藥,可見已善盡注意義務,
不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但藥師在沒有醫師處方箋的情況下販賣避孕藥,
已違反《藥事法》,因此將藥師起訴。
至於藥師反控林女妨害名譽部分,檢方考量林女懷孕期間服用安眠藥、事後避孕藥,
聽到婦幼診所醫師提醒可能影響胎兒健康而墮胎,並據此向媒體投訴,
可見所言已經過可信的查證,並非惡意損害藥師的名譽,因此將林女不起訴。
(孫友廉/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林女不滿驗孕棒出包,害她失去孩子,
網友認為,「驗孕棒驗孕紙只是一個參考的作用而已,跟保險套一樣」、
「如果擔心懷孕不是應該找婦產科嗎?如果不想要懷孕就防護措施做好,
就不用再吃什麼藥」。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0/131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