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3月20日
2.完整新聞標題:
PO文亂講警察毒打民眾 被依誹謗罪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桃園市50歲鄭姓男子去年2月間,散步經過桃園區安慶街,見桃
園分局兩員警逮捕酒後滋事的徐姓男子,竟匿名在臉書社團發文稱「警察抓民眾的頭去撞牆
」、「警車壓到民眾雙腿」、「警察強脫民眾衣服」等語,指控桃園分局陳姓、王姓員警無
故毒打民眾,檢方依誹謗罪嫌將鄭起訴。
檢方調查,當天上午8點,酩酊大醉的徐男不滿員警酒測,忽然情緒失控向陳、王兩員警咆
哮,更以三字經辱罵,當場被依妨礙公務罪嫌移送偵辦,依法遭判拘役50天、緩刑兩年。
案發當天另名鄭男經過現場,看到員警逮捕徐男竟心生不滿,返家後使用匿名帳號在臉書社
團發文指控員警對無辜民眾動粗,「警車壓到無辜民眾的不但腳沒道歉,還脫衣毆打一頓再
上銬送警局」,並回應網友:「警方將男子推倒、壓他的頭去撞牆再狠揍一頓。」
檢方調查指出,員警執行勤務時並未將徐男打趴在地,也無駕駛警車輾壓徐男雙腳等情形,
桃園分局認定鄭男的言論足傷害陳員、王員名譽,依法將他函送偵辦;鄭男到案後坦承在臉
書發文,但堅稱是看見員警與徐男推擠才會使用「打」字描述現場情況,否認妨害名譽。
檢方表示,當天被逮的徐也作證稱未遭員警打趴在地,另據員警密錄器顯示沒有毆打情形,
檢方經偵結依誹謗罪嫌將鄭男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71005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