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刑法一堆罪都可以易科罰金是不是該修正了

作者: lockgolden (鎖金)   2018-03-21 14:49:22
過去幾年來,很多法官作出過輕的判決,被批判是恐龍法官。
但是法官也只是依照既有的法條作出判決。
法官該檢討,法條也該檢討。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第 4 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
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
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5 條: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販毒、運毒在印尼是唯一死刑。在台灣還可以罰金是怎樣?雖然是併科,還是太輕。
其他還有詐欺罪、侵占罪、過失致死罪等等。雖然是併科罰金,不是單純的罰錢了事的罪
,但是被告繳了幾千元不等的罰金之後,再上訴,往往在二審或三審會因此得到輕判。
換句話說,這些可以併科罰金的罪,等於是替被告開了一條用罰錢來減刑的方便門。
而且還是便宜的幾千元而已!根本達不到制裁的效果!
舉例來說:詐騙集團的犯罪所得動輒數千萬,本來要被判五年的。繳個幾千元罰金就可以少
關一到兩年。台灣的法律原來這麼廉價!
外國的法學者看到台灣的法律有這麼多可以易科或併科罰金的法條,都不得不搖頭嘆氣,
感到匪夷所思吧?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7-03-21 14:49:00
國家要賺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7-03-21 14:49:00
法匠:你不懂比例原則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3-21 14:50:00
併科是指除徒刑外,要再科罰金,不是只處罰金
作者: MissFaye (霏霏肥肥靠靠靠北)   2018-03-21 14:50:00
可以賺錢還不用稅養。不錯啊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8-03-21 14:51:00
易科罰金是三個月以下 免坐牢用錢換你貼的都是 併科................... 要關又要罰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8-03-21 14:51:00
政府可以拿到錢 有錢人可以無罪 雙贏啊 何樂而不為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3-21 14:51:00
得易科罰金的是宣告刑六個月以下,不是三個月以下
作者: LianD   2018-03-21 14:51:00
理組不意外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8-03-21 14:52:00
你先把法律基本概念搞懂再來好嗎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3-21 14:52:00
要罵不是不行,但要講對的啊
作者: shellhelix (東看看西看看)   2018-03-21 14:52:00
你確定外國法律的易科罰金會比台灣少嗎?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8-03-21 14:52:00
是看法官要不要順便罰錢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8-03-21 14:53:00
可撥 要戰還找錯東西戰 你要不要先讀一下法條
作者: minizuko (等待風的寧靜)   2018-03-21 14:53:00
販毒繳完罰金上訴輕判?你是真的不懂法律還是在耍幽默呀?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8-03-21 14:53:00
你要不要先去估狗一下甚麼叫併科罰金...
作者: webmail0912 (webmail0912)   2018-03-21 14:59:00
罰金的單位不是新台幣,上面的金額要X3倍才是新台幣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3-21 15:00:00
是不是新臺幣要看法條,這幾條都新臺幣唷
作者: kuosambition (阿國的野望)   2018-03-21 15:00:00
全都唯一死刑最好,治亂世就是要用重典
作者: ross1103 (magical squid)   2018-03-21 15:08:00
讀書好嗎@@@@@@@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3-21 15:10:00
你在亂講殺洨
作者: angraer (>.^)   2018-03-21 15:11:00
現實面,台灣監獄根本不夠關,刁民太多惹,總不能輕罪就槍斃吧(雖然我是不反對啦,地球資源已經不夠了,少一些人也不錯)
作者: younghan (慈~I'll be there 4 u~)   2018-03-21 15:23:00
併科都不懂可以回去重念國中再上PTT嗎
作者: machirabbit (ㄇㄚ幾兔σ'∀')   2018-03-21 15:39:00
十幾年後各位違規停車買手搖杯被槍斃我會忍住不笑
作者: niseloli (潛水艇一隻)   2018-03-21 15:47:00
回去讀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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