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心酸!報案被白嫖 得先罰1500元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資深警官指出,若性工作者遇到白嫖、勒索,甚至暴力相向的
嫖客,當然可以報警處理,其中遭白嫖部分,可用詐欺罪辦理,勒索部分依恐嚇取財罪辦
理,若遭到拳腳相向更可向對方提告傷害,但相對的,被害人報案時必須要承認雙方有性
交易,否則「嫖」的行為就無法成立。
性工作者多認賠
該名警官說,問題在於一旦承認有性交易的事實,根據社維法規定,被害人也得吃上1500
元罰鍰,這種「傷敵一萬,自損八千」的狀況,對於價碼不高的私娼而言,幾乎跟被人白
嫖差不多,多數人最後只好被迫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摸摸鼻子認賠。
基層警贊同設性專區
基層員警私下指出,成立性專區集中管理未嘗不是件好事,重點是讓性工作者的權益得到
保障,若政府對於性產業的合法化繼續含混帶過,私娼只會抓不勝抓,流鶯滿街站,會讓
第一線的執法人員非常困擾。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8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