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主求榮是出賣主人以博取個人的榮華富貴。
出賣一詞的解釋是背棄(違背離棄)並加害。
看起來好深奧啊...
要用上這兩句成語,是不是對象一定要是朋友或是主人呢?
例如,歷史上有某人曾經為某個老闆工作過,工作職稱像主管職,
照教育部字典的釋義,
那個歷史上的某人不能稱前老闆叫作主人,
因為某人不是賓客、不是來賓,不是客人
也不是僕人(被僱用供人使喚或做雜務的人)
也不是奴才(為人做低賤勞役的人)
也不是奴隸(供人使役而不能自由的人)
然後某人只是為了博取個人的榮華富貴,說了一堆前任老闆的壞話而已。
這樣子的歷史人物,適不適合在寫作文時用這句成語來形容上述的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