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Ceder (Ceder), 信區: NewExpress
標 題: 人民日報﹕3000:0比51:49要民主得多
發信站: 水木社區 (Thu Mar 22 01:54:22 2018), 站內
人民日報1986-04-08 第2版
周谷老接著談到了西方國家議會民主的情況 他說﹐在那裡﹐一項決議交付議會通過時﹐那
怕隻有五十一票同意﹐而有四十九票反對 那這項決議也照樣通過。這就談不上真正的民主
。試想﹐如果我們的一項議案交付代表通過時 有一千五百零一名代表同意﹐有一千四百九
十九名代表反對﹐那這項議案是通過好呢 還是再由代表們充分審議﹐等大家意見基本一致
再通過好呢﹖顯然﹐後者的做法更民主 思想一致了﹐行動才能一致﹐事情才能辦好。如
果思想不一致﹐即使通過﹐那隻能是強迫執行 那算什麼民主﹖所以﹐3000:0比51
:49要好得多﹐要民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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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上面是我在水木清華看到的
我沒辦法反駁耶
原來中國大陸對民主的見解 比台灣還深刻
壓倒性勝利才能真正體現民意
不然即使票數占多數 還有很多不同的少數 加起來也可以勝過那個最多數
所以為什麼是最多票的可以掌握全部權力??
所以民進黨也不全然可以代表台灣 台獨狗只是叫得比較大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