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抗嗆「菜陰蚊下台」 男子免罰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3-23 08:16:51
※ 引述《popy8789 (面對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Yahoo!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陳抗嗆「菜陰蚊下台」 男子免罰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中國時報【徐養齡╱竹市報導】
: 蔡英文總統去年到新竹市參訪時,車隊行進中突遭魏姓男子持布條攔路陳抗,嗆「菜陰

: 下台」,遭警方制止並拉回騎樓,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法院裁處,不過法官

: 為,魏男是向總統表達自身政治訴求,不算「不當言詞」,諭知魏男不罰。
: 警方對此大吐苦水「以後要怎麼維安?」蔡英文去年赴新竹市長和宮上香,魏姓男子事

: 得知,趕在總統車隊經過前,守在中正路騎樓,警方見魏朝車隊方向探頭探腦,吹哨子

: 止,魏仍衝到路上打開抗議布條嗆「菜陰蚊下台」,隨即遭警方攔阻。
: 警方事後依《社維法》第85條第1款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者,以顯然不當之

: 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

: 下罰鍰,移請地院簡易庭裁處。
: 法官認為,法條規範目的是保障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魏男陳抗時,實際上未對執勤員

: 有任何言詞或行為,被拉到路邊時也未推擠員警,最終也沒影響到總統車隊行徑路線。
: 此外,魏男抗議「菜陰蚊下台」等文字,並非用在辱罵執勤員警,顯然是對總統表達政

: 訴求,不能認定是「不當之言詞」,況且總統都還沒見到布條,魏就被拉走,也不能認

: 有對總統做出不當言詞。
: 法官引用大法官釋字445號,指司法機關對政治性言論管制,應採最輕微管制標準,不

: 動輒容忍行政、司法機關以行政罰或刑罰予以裁罰,以實現憲法最大程度保障人民言論

: 由的意旨。
: 警界對此判決議論紛紛,指總統特勤帶來龐大維安壓力,對抗議民眾遍地開花行動,要

: 到滴水不漏根本不可能,擔心有了「法官認證」,增加特勤困難度。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sR1vfa
: 5.備註:
: 以前嗆馬英九.陳水扁下台的都不用抓喔 嘻嘻
廢話嗎
舉重以明輕
大腸花都可以超(幾八)阻卻違反事由這種幹話判決了
人家表達可受公評之事完全合法條要件是要罰三小
還用不相干的社維法亂吉 也是啦 警察特考只考刑法
還很多刑法考不到50靠其他非法科拉平均上的不要要求太多
吱吱QQ 覺青QQ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8-03-23 08:19:00
這用社維法根本顆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03-23 08:20:00
社維法屬於行政法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8-03-23 08:24:00
前朝的警察沒抓這種 換了蔡之後就開始抓這也是警察素養問題嗎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8-03-23 08:25:00
法院認證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8-03-23 08:27:00
垃圾無恥民進黨 判決的法官要小心垃圾民進黨政治追殺
作者: j21802 (八德張孝全)   2018-03-23 08:34:00
法官小心沉屍夢叫你去道歉喔
作者: audisue (想回到剛來紐約時....)   2018-03-23 09:36:00
前朝的直接打而已不用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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